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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奇葩证明需问责和大数据护航
http://www.scol.com.cn(2018-5-25 13:52:2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何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对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作出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5月24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我妈是我妈”、“我是我”之类的“奇葩”证明饱受社会诟病,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三令五申禁止公共部门要求居民提供“奇葩”证明,深受群众欢迎。比如,2015年9月,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016年9月,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实施《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一些政府部门、公共部门动辄就要居民提供各种“奇葩”证明,刁难群众,加重群众负担,而且损害了清理“奇葩”证明好政策的善意和公信力。比如,前不久东莞虎门镇规定学生入学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让很多家长无法接受和理解。

  可见,要真正方便居民办理业务,减轻居民负担,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必须加大力度进一步清理各类“奇葩”证明,不能松懈。如何才能成功全面清理“奇葩”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避免“奇葩”证明死灰复燃、卷土重来,真正用信息服务好群众。笔者以为,最关键的是需要配套严厉的问责机制和信息共享的大数据来保驾护航,不能只有清理“奇葩”证明的一纸通知。

  一方面,必须配套严厉的问责机制。对于一些政府部门、公共部门以及承担公共职能的企业、单位仍然要求居民、用户提供“奇葩”证明的行为,不能只是批评和道歉了之,应当予以问责和处罚,追究他们的责任。只有提高公共部门要求居民提供“奇葩”证明的刁难成本,才能倒逼他们不再偷懒耍滑,承担起自主核实信息的工作。

  另一方面,必须打破信息孤岛格局,建立起大数据库,真正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我们一直说“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但在目前信息孤岛现象仍然比较严重,不少部门出于部门利益考虑,还是不愿意把本部门拥有的信息提高给其他部门,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库、数据库不兼容,公共部门没有办法根据信息库核对证明信息,“信息多跑路”沦为一句空话。所以,要让公共部门不需要居民提供“奇葩”证明就能掌握到相关准确信息,必须打破信息孤岛格局,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库实现互联互通、相互衔接,组建起信息共享的大数据库,公共部门可以直接查询。只有这样,才能让公共部门可以自行核对信息,做到“信息多跑路”,不给群众添麻烦。

  总之,清理“奇葩”证明要永远在路上,要以抓住青山不放松的毅力,持之以恒,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才能真正“减证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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