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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箱高2米”藏有几分权力的傲慢
http://www.scol.com.cn(2018-5-18 8:35:5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陆仁忠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5月15日,海口市民王先生向媒体反映,称海口国公馆楼下安装的意见箱太高,投递口距离地面约2米。(5月15日,澎湃新闻网)

  把意见箱钉得高高在上、难以触及,让人实在难以理解,这究竟是为了方便群众反映情况,还是为了防范群众投递意见?而据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箱子安装在高处主要是防止小朋友破坏。”

  初衷很不错,辩解却无力。意见箱是沟通群众与基层政府部门的重要“桥梁”,确需好好保护,但因为意见箱安置较低就会被小朋友们破坏,恐怕这样的联想有些过于牵强,至少截至目前媒体还很少有此类现象的公开报道。

  仔细想来,该负责同志的另外一种解释恐怕更接近于真相,“箱子是街道办设置的,之前没接到过投诉,我们工作人员都可以够着啊!”显而易见,当初设置意见箱时,街道办让社区工作人员尝试过安装“高度”是否合理,而最终的结果是,个别工作人员的触摸高度直接决定了意见箱的设置高度,所以才有了“我们工作人员可以够着的”2米高意见箱。

  简单一句话,凸显几分权力傲慢的意味。意见箱的设置初衷是让群众使用,考量的应是群众方便与否,而不应拿“工作人员能够着”来代替群众普遍需求,更不能把个人意志强加给群众接受。

  诚然,随着通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如今很多群众反馈意见建议多是直接电话告知或者通过网络传递,已经很少使用到意见箱这种相对传统的媒介,所以有不少地方政府将意见箱视为可有可无的“摆设”,为了应付上级安排、对公众有交待,随意安放了事,根本没考虑过设置是否合理合适。如以往出现的摄像头底下的意见箱、封住投递口的意见箱,还有类似于报道中高高在上的意见箱,等等。

  使用少并不意味着意见箱就应被取缔,或者被忽视,作为群众最熟悉的意见建议反映渠道,意见箱的存在不仅是保障公众建议权、议政权、监督权的需要,也是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需要,更是保证公权力随时接受群众监督的需要。让意见箱更接地气、发挥出应有作用,是当下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每个行政单位都必须着力研究的课题。

  最后,一点简单常识有必要重申:意见箱摆得越高,党员干部离群众就越远、聆听到的群众心声就越少、接受到的群众监督也越少。“开门纳谏、广听诤言”不应只停留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中,也不应只重视网络媒体的互动,简单质朴的意见箱不应缺席。

  希望所有部门都能认真查摆问题,以民心为本、以民意为尺,找准意见箱的高度,别让公权力变得傲慢而高不可攀。(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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