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泗县一辆拆迁宣传车,半夜到居民家附近开高音喇叭宣传政策,还“衷心祝愿生活幸福、吉祥安康”。这一扰民行为,引起当地群众强烈不满。5月14日,泗县网信办表示,已就此事调查处理,但处理情况“不适合对外公开”。(5月14日 @北京时间)
违规拆迁再现奇葩乱象,深夜用高音喇叭宣传政策,面对群众不满,当地对该行为进行了处理,但处理结果却是“不适合公开”。这一拆迁行为,既不涉及国家秘密,也不涉及商业秘密和他人隐私,处理结果何以不适合对外公开?暗屋操作式的处理结果恐更难平民愤。
拆迁涉及到城市建设方方面面,也涉及被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拆迁工作、政策等进行宣传,确实有利于扩大政策普及面,消除群众对拆迁政策的误解,增进管理部门和群众的互信。这本来是一件正常且无可厚非之举,但是,深夜用高音喇叭对着群众家宣传政策,完全忽略了群众正常休息的举措,暴露的事实是只见拆迁工作、不见百姓休息的自私之恶。
针对工作中出现的不当举措,当地对深夜宣传拆迁之举进行了回应和处理,但怎么处理,处理的程度如何,对相关举措的反思有什么,都没有明确公开的信息。而与此相反,处理部门反而是透过“喇叭”隔着“高墙”喊出处理结果:我们处理了,但就是不告诉你。“处理结果不适合公开”,这一处置宣传口径,与没有处理有着相似的效果。反正不公开,处理不处理群众又去哪里了解真相呢?
城市拆迁,作为政务工作,应该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上有行政法律规定,又有群众对深夜宣传政策扰民的强烈不满,对处理结果的不公开,既不合法又不合情。当地相关管理部门不适合公开缺乏合理解释,难以让人口服心服。
不适合公开,把当地对工作失误处理态度暴露出来。不是直面问题,而是遮遮掩掩,不是治痈治疮,而是文过饰非,到头来,这些不合法、不合理,又伤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仅得不到有效矫治,反而会被纵容。
处理失误干部,对于涉事单位不是什么丢人掉面的事,反而能够显现出这些单位勇于自我纠偏的果敢。但是,有些单位就是不敢直面问题,直面矛盾,更是在讳疾忌医的方向上越走越远,毫无悔意。从问题干部火速复出,到停职不等于开除,这些不愿意处理问题干部,不愿意挖除病症顽疾的做法,只能越来越积起群众对相关部门的不满,同时也给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埋下了隐患。
痛则不通,通则不痛。中医治病之理同样适用于现实工作失误的整治。当干群间有效沟通的渠道未能打开,甚至被一些单位有意堵塞,不通所导致的“痛点”难免不会增多。“不适合公开”在公开透明高效规范的依法行政形势下,着实显得突兀丑恶,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拆迁行为,就应该先从“不适合公开”开刀。(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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