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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偷拍副局长”通奸不算是社会危害?
http://www.scol.com.cn(2018-5-15 8:23:3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黄岩发布微信公号5月14日消息,经浙江台州市黄岩区委同意,黄岩区纪委决定对周祥辉的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同时,黄岩区委决定暂停周祥辉履行职务。至此,“民警偷拍副局长”终于有了圆满的结局。(5月14日《澎湃新闻》)

  民警池文跟踪偷拍其上司,获取了通奸证据。之后,池文被关禁闭7日,并被行政拘留6日,黄岩公安分局认为,池文通过秘密安装跟踪器的方式窥探他人行踪的行为构成侵犯隐私。

  因为“偷拍副局长”,民警受到了处罚。当事民警池文认为自己很委屈,认为跟踪和偷拍取证是正义之举。而黄岩公安分局则认为,民警涉嫌利用警察身份私自调取视频监控、利用跟踪手段,侵犯了他人隐私。

  公平而言,警方对于“偷拍副局长”的行为进行处罚,是符合法律伦理的。

  然而,不能对“视频真相”视而不见。警察取证的方式是违法的,可是其取得的证据是真实的,对于这一点谁都不能否认,因为视频证据已经证明“副局长通奸”是基本事实。而且副局长对于自己的通奸行为也是承认的,他承认有婚外情。

  那么,作为警方就不能只是依据“违法取证”的标准去打击“偷拍副局长”的警察,同时需要正视“视频里的副局长”的行为。然而遗憾的是,这位“偷拍副局长”的警察被严肃处理了,而通奸的副局长却像没事人一样。举报者被打击了,被举报者却没有任何处罚?有关部门的说法是这样的:不正当性关系未造成不良影响,故未处分。

  不正当两性关系,没有造成不良后果?要搞清楚一个问题,究竟什么是不良后果?作为一名警察,作为一名副局长,其形象不仅代表个人,还代表着整个公安系统。副局长原本是执法人员,理应是社会的典范,自己却做了不好的事情,成为了“官场上的西门庆”。这影响的是什么,是不言而喻的。一个方面,其败坏了执法形象。一个方面,其让人们对于执法部门丧失了信任。再一个方面,人们会认为“政府宽容道德败坏的公务人员”。

  通奸虽然是个道德层面的问题,但是放在公职人员身上,就不仅是道德的问题了,还可能是官德问题,通奸的过程究竟是“真情流露”,还是“利益换取”?监督官员,何必教条拘泥于形式?只要结果起到监督作用,不妨坦然接受。

  “民警偷拍副局长”:真相远比偷拍更值得关注。只是处罚警察,有打击报复之嫌。正义还是来了,黄岩发布微信公号5月14日消息,经浙江台州市黄岩区委同意,黄岩区纪委决定对周祥辉的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同时,黄岩区委决定暂停周祥辉履行职务。这里可以有掌声,这才是最终的正义,问题是最终的正义不能每一次都是媒体逼出来的。(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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