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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保护英烈不受侵犯
http://www.scol.com.cn(2018-5-2 7:46:2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杨维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英烈保护法》,对弘扬传承英烈精神、惩治亵渎英烈行为、确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构建起保护英烈的全方位体系。法律已于5月1日起施行。(人民网2018年5月1日)

  近年来,网上网下发生亵渎英雄烈士的事件层出不穷,有的烈士陵园变成了垃圾场、晒衣场,有的把烈士陵园变成了娱乐场,甚至还搞色情表演。互联网迅猛发展后,一些网络介质上时不时会出现抹黑英烈,恶搞英烈,调侃英烈的文字或图片,它们要么以“真相调查”混淆视听,要么以“幕后故事”颠倒黑白,要么以“理论计算”断章取义……这些层出不穷的恶搞段子或文章“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仅扭曲着青少年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而且还污染着网络空间,蚕食着人们的精神信仰。

  英雄和烈士具有崇高的理想信仰和人格魅力,是中华民族和新时代的脊梁,对公众有着巨大的感召力。保护好英雄烈士,让他们的名誉和家属的权益不受侵犯是中华民族义不容辞的责任。《英烈保护法》的出台和施行,是党和国家尊重英烈,崇尚英烈的务实体现,标志着我国对英雄烈士的保护正式进入有法可依的新征程。

  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一个可悲的民族,一个不懂得尊重与珍惜英雄的民族,同样是一个可悲的民族。崇尚英雄,尊重烈士,国家才会有未来,民族才能有希望。《英烈保护法》的施行,必将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英烈的浓厚氛围,激励更多的人尊重英烈,珍惜英烈,向英烈学习,向英烈看齐。

  在我国已有近8亿网民的今天,当贬损英烈、歪曲历史的“恶搞”大行其道时,正处于价值观、荣辱观尚未定型阶段的青少年很容易被误导。今年春节期间,先是两名青年男子穿着仿制日本军服在南京紫金山的抗战碉堡前摆造型拍照,后有一名男子在微信群中发布“南京杀三十万太少”等言论。去年8月,4名青年身穿仿制的二战日本军服在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前合影,并将照片上传网络空间。这些行为虽然都先后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贬损英烈、歪曲历史的网络态势。

  网络时代,尊重英雄、保护烈士,除了线下工作要全面深入外,还要加强线上的打击与引导工作。作为网络生态重要组成部分的网络企业,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相关信息审核与巡查,一旦发现歪曲历史、恶搞英烈的信息,要果断处置,对于经常发布各类有害信息的帐号或有组织有预谋发布有害信息的行为,要及时上报网信、公安等互联网管理部门。与此同时,要充分调动网民举报网络有害信息的积极性,及时举报网络空间的有害信息。公安机关要及时查处、依法严惩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络行为,让恶搞英烈、歪曲历史的信息没有传播与生存空间。要加大实施中国好网民工程力度,教育引导网民不参与制作、传播、保存“恶搞”作品,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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