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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之无道”之财,万万拿不得
http://www.scol.com.cn(2018-4-11 11:28:2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林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4月8日,记者从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获悉,曾经备受关注的柳州市某银行原储蓄专柜坐班主任陆某携带200多万元银行公款潜逃一案日前已经宣判。被告人陆某因犯贪污罪被该院一审判处6年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万元。(柳州新闻网)

  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祸。”意思是说一个人如果失去敬畏之心,为人处事就可能变得狂妄自大、肆无忌惮,甚至贪得无厌、无法无天,最终吞下自酿的苦果。陆某之所以走到今天这种地步,根本原因就在于缺少对法律的敬畏、对道德规范的敬畏。近年来,一些与钱“亲密接触”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以及非法使用公共财产的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的违法犯罪案件频发,涉案金额令人触目惊心,原由也在于此。

  一个人如果无视法律,行为就容易出轨,甚至惹上牢狱之灾。敬畏法律,就是干任何工作、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法律观念,敬畏法律的严肃性,并把对党纪国法的敬畏,转化为自身的信念、信仰,始终做到在法律的框架范围行事,大力增强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学法、知法、守法,不做法盲。否则,就会像陆某一样,在金钱的强大诱惑下,在天使与魔鬼、善与恶的绞斗中败下阵来。相信,面对这样的宣判结果,陆某也没有什么好说的,脚上的泡是自己走出来的,说什么都是没有用的。

  道德规范是自律的最高境界,只有始终保持对道德规范的敬畏,永远存有一种惧怕自己良心谴责的意识,才能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时时处处问心无愧,确保在道德规范的框架内做人做事,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这正像古人所强调的“穷不忘操,贵不忘道”,意思是再贫穷也不能忘记了操守,再富贵也不能忘记了道义。很显然,陆某完全没有做到这一点,竟然用贪污的2039195.25元开工厂、投资养殖场、购买汽车和房产消费,这样的道德价值取向,能“行稳致远”吗?

  孔夫子曾言:富贵是人所欲,但是如果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求得它,则是君子所不为的。这句话后来演化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什么是“道”?今天说来就要靠勤奋劳动、合法经营获取。陆某所追逐的一叠叠钞票,就是“取之无道”、就是“巧取豪夺”,最终如惊弓之鸟,携带200多万元银行公款潜逃13年,但是,结局一样不“完美”。逃得再远,也逃不出法律的天空,走投无路的陆某还是选择了投案自首。

  “人心不足蛇吞象”。如果不是贪图享受,崇尚拜金主义;如果不是沉醉金钱,铤而走险;如果不是目无法纪,践踏社会道德,陆某是绝不会落到今天这种地步的,教训惨痛、警示深刻。生活中难免有许多欲望、许多诱惑,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活出一种精神、一种境界,决不能被金钱、欲望击败,要始终以正确的道德价值取向,带动内心严格的理性自律,把准人生航向。否则,一旦邪念“出轨”,不仅会导致自己身败名裂,而且还会给家庭、单位带来灾祸,甚至使自己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一个人想得到更多往往反而失得更惨,再多的财富又有什么用啊? (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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