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沈阳市铁西区一家外贸公司销售经理带着手机出去办业务,中午休息时间,移动考勤APP上通过手机定位得知她曾出现在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月8日,她被公司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该经理为此愤愤不平,认为不能要求员工时时都在工作地点,更直言手机定位考勤等于给员工套上了一道“紧箍”。
(4月10日《工人日报》)移动考勤APP建立在定位追踪功能的基础上,就功能而言远超出了公司对员工考勤的需求,只要系统保持运行,就意味着员工任何行踪暴露无遗。毫无疑问,这对装有系统的员工而言,都是对隐私权利的侵犯。或许有专业人士认为,下班、午休、假期等工作之外的时间关闭定位,不打扰员工生活,趋利避害,就可以为管理所用。事实上并非如此,且不说定位追踪始终存在隐私泄露的可能,单凭这种“防贼式”的实时监控,就让员工如鲠在喉,而动辄则罚,没有弹性没有遗漏,把员工当机器人用,则丧失了起码的管理人性化。
守纪律并不代表工作积极,出工不出力,纪律反而是摆设。激励员工,约束不失包容,严管不能没有关心,而对人格尊严的尊重是激励起码的要求。管理需要更便利的技术手段,但不能唯手段是举,更不能把管理的简便当成了目的,否则是懒政,更与管理“以人为本”的内涵南辕北辙。当然,“手机定位追踪”更值得讨论的,则是公司有没有权力要求员工的手机安装考勤APP?手机是员工的私人物品,而非工作工具,亦如员工的身体一样,公司管理的是员工的劳动行为,而非身体及权利自由,这方面应有清晰的“公私界线”。所以,强制要求员工安装手机考勤APP难言合理,合法性更是存疑。
相比较来说,在目前的劳动关系中,公司与企业大多处在强势地位,容易构成用人管理权力的滥用。“手机定位追踪”其实就是如此,每个员工都对此反感和抵触,但依然被强制安装和追踪处理,拿损害职工隐私的后果来减少企业管理的成本。对此,我们呼吁企业及时放弃这种侵权的考勤方式,给予员工起码的尊重。同时,国家管理部门要在法规层面细化相关规定,给企业用工管理的行为列出禁区。特别是互联网化的手机领域,正成为企业管理侵权的新领域,对此,国家管理部门应及时补上规则缺漏,消除权利保护的模糊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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