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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能否收小区停车费”法律说了算
http://www.scol.com.cn(2018-4-29 8:15:5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年来,物业管理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纠纷呈上升趋势,有不少是因收取小区停车费引发的,那么,物业有权对小区停放的车辆收费吗?对此,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建文及重庆市翰墨律师事务所主任黄莉等专家认为:“应征得业主同意”。(4月28日检察日报)

  物业公司以各种借口向小区业主收取停车费,因而不时引发各种纠纷。有的专家认为,只要业主同意了就可以收取。这种说法听起来有一定的道理,但不是彻底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毕竟一个小区有数百、数千户居民,不可能每一户都同意,就算业主委员会同意了,也不可能代表所有的业主。最好的办法是,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执行,由国家的法律法规说了算。

  《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依据这一法条的规定,小区停车位占用小区公共道路等属于占用业主共有的地块。居民在这些停车位上停车,就是停在属于自己的地块上,哪有停在自己的地块上还要缴费的?

  当然,由于整个小区有很多户居民,有的没车,有的有车,有的车多,有的车少,有点不均衡。如果不收费,或按户收费,那也是一种不公平,也容易造成混乱。最好的办法是,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讨论决定,按标准收费,然后将这些收益按照房屋面积的大小分摊到每户业主,而不是将这些收益归物业公司所有。

  当然,最关键的是要明确这些土地的权属问题。通常情况下,小区里地面部分土地的所属权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如果地下停车场经过面积分摊了,所有权也属于全体业主;如果在房产证里的面积不包含地下停车场的分摊面积,那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将建筑物中的停车位面积纳入容积率计算,开发商对此停车位可以要求办理产权证,可以选择以买卖、附赠等方式转让。

  那么,如何解决小区车辆乱停乱放、业主车辆不均衡等引发的各种问题?必须解决小区停车位谁来建,谁来收费,如何分配等问题。一般而言,开发商在进行小区房屋开发时,必须依照行政规划建设的有关规定,建设停车位等物业附属设施,因面地面停车位必须由开发商建设。至于谁来收费,我国的《物业管理条例》有明确的规定,物业公司对小区设施和场地有维修、养护、管理的义务,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大会的委托有权对车辆在小区内公共场地或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放进行管理和收费,但收取的停车费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达成的协议进行分配。也就是说,就算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帮助收取停车费,只能拿一部分作为物业管理成本和交纳的税金,其他的作为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总之,“物业能否收小区停车费”不能由谁自作主张,必须由国家的法律法律说了算。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依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聘用人员或者委托物业收取一定的停车费,但收取的停车费在扣除一定的管理费之外,剩余的钱应按照面积的大小等分摊给每个业主。只有依法依规收取,才能减少各种矛盾的发生。(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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