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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废井吃人,监管别再放水
http://www.scol.com.cn(2018-4-20 7:27:2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何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7日下午4点左右,山东潍坊一名5岁男童坠入一口百米深的机井。经过当地14小时的救援,昨天早6点40分男童被救出,但遗憾的是,男童经抢救无效后死亡。(4月19日《北京青年报》)

  又见废弃枯井“吃人”事件!去年4月份,山东淄博张店的男童浩浩、山东济宁邹城一名老人相继不慎掉入废弃机井内。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4月,媒体公开报道的山东省内坠井事件多达35起。

  一起又一起废弃枯井“吃人”,废弃枯井俨然已经成为农村地区的一颗不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再次“吃人”,危害老人、儿童的人身安全。特别是我国北方地区,由于地下水位普遍比较低,机井需要打几十米深才能出水,甚至打上百米深才能出水。尤其随着地下水位不断下降,很多农村机井没用几年就不再出水,没法使用,久而久之成废弃枯井。这意味着一旦有人不慎掉入废弃枯井之中,救援难度非常大,救援成功率非常低。而且,废旧枯井一般几十米、上百米深,掉进去很难被人发现,很容易耽误黄金救援时间。

  按常理,谁挖机井谁管理,废弃枯井产权归谁就由谁管理,废弃枯井的所有人、管理者应当管理废弃枯井,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而且,一旦发生“吃人”事故,废弃枯井的所有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关键问题是,现在很多村庄处于空心化状态,留下的是“386199”部队,废弃枯井的所有人已经离开了村庄,甚至已经到外省、外国定居生活,已经找不到废弃枯井的所有人。在这种情况下,指望废弃枯井的主人继续负起管理责任,这显然很不现实。而且,很多农村废弃枯井,并不归个人所有,随着农村机构改革,有的废弃枯井所有人、管理部门存在不清情况。更何况,废弃枯井失去了功能,没有任何用处,收入本来就不高的农民和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村集体当然不愿意耗费资金管理、维护废弃枯井。

  可见,农村地区屡屡发生废弃枯井“吃人”事件,归根结底是农村公共管理缺失,导致废弃枯井处于没人管、没人问的状态,让缺乏安全意识、行动不便的孩子、老人很容易不慎掉进去。因此,要避免废弃枯井“吃人”事故再次发生,监管不能继续放水,农村公共服务管理必须尽快填补起来,堵住废弃枯井没人管的缺口,让废弃枯井告别监管真空状态。

  水利主管部门尽快牵头对全国各地农村废弃枯井进行摸底排查,用财政资金填埋废弃枯井,或者对废弃枯井进行封口,不能再拖了。对于属于私人修建的废弃枯井,要明确和告知所有人的管理责任和侵权责任。另一方面,建立起废弃枯井管理责任,一旦机井废弃不再使用,基层政府、村集体、机井所有人必须及时封堵废弃枯井,不留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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