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晚,河北邢台邢临高速威县段收费站,一名救护车驾驶员就120救护车是否应该缴费通行费,与收费员发生争执。司机表示:要救护车缴费我头一次听说。邢临高速收费运营部工作人员回应,救护车不是公益性的车,不属于免征范围。(4月4日 观察者网)
救护车走高速是否否应该缴费通行费?这个是争论已久的问题。从情理上看,救护车载着需要急救的重症患者,收费站应当从同情的角度出发,让救护车免费通行,给急救车打开一路绿灯。然而,依据2004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急救车不是公益性的车,不在免征范围内。所以,高速对急救车收费也是与法有据。
大家或许不知道,急救车也并非对患者免费。据悉,急救车费用包括了院前急救费和救护车的车费两部分——实际上就是人(急救人员)的费用和车的费用。很多地方规定,患者承担了急救车费,不过,过路费、过桥费不再需要患者支付。倘若医院不承担过路费、过桥费,而是让急救车司机承担,司机师傅当然要想回避这笔费用。这或许就是所有救护车高速费之争的源头。
在情与法的博弈中,高速对急救车收费似乎占上风。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医院不对患者收120过路费、过桥费,这岂不是一种善意?既然医疗部门都可以免收患者急救产生的过路费,那么,高速也可以学学医院,对急救患者伸出善意之手啊。事实上,已经有一些地方政府与高速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开始探索对急救120免收过路费。
救护车高速通行费之争,说到底,是高速与医疗两个部门的利益之争。但无论如何,都不要拿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开玩笑,不能绑架患者做博弈的砝码,不能因为这几十元的过路费贻误了急救。按照法规,急救车是应当缴纳高速通行费的,即便医院把这笔费用转嫁给患者,患者也可以理解,毕竟,没有什么比生命和健康更可贵。
急救就是与时间赛跑。在笔者看来,医院或急救中心应当为每辆急救车办理不停车收费ETC卡,让所有的急救车不需要停车,快速通过电子收费通道。当然,医疗和高速部门可以在便利中各退一步,再加上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这三方共同承担起急救车的高速通行费。也就是说,急救车办理ETC卡的费用,由医疗部门、高速部门和地方政府三方共同承担。同时,也要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惩戒那些急救车非急救,骗走高速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