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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写成“开房”,差的不只是一个字
http://www.scol.com.cn(2018-4-5 9:57:1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针对法院传票上“传唤事由”一栏被手工填写为 “开房”一事。4月3日,江宁区法院发布通报称,传票所涉及的案件为3月28日该院受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书记员在送达给原告的开庭传票上,将“开庭”误写成“开房”。目前,法院已责令该案承办法官及书记员上门向原告赔礼道歉并重新制作传票。(4月4日《北京青年报》)

  根据网友发布的传票照片,传票上有案号、案由、被传唤人、传唤事由、应到时间等信息项目,大部分由人工填写而成,盖章单位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而传票上的“传唤事由”一栏,被手写为“开房”,由此引发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表示,不知道“开房”二字是工作人员的笔误,还是确实有人因“开房”被法院传唤。

  江宁区法院的行动是迅速的,在引起媒体关注之后,召开了会议,要求涉事人员必须登门道歉。然而不是所有的“对不起”都能回应“没关系”。“开庭”和“开房”虽然只是一个字的差别,但是意思却是天壤之别。“开庭”是法院审理官司的环节,“开房”从字面理解或许没有什么,但是眼下的“开房”已经有了不怎么正面的意义了。

  把“开庭”写成“开房”,给案件当事人带来了不小困惑。当这个法院传票被发布到网络上的时候,就有人怀疑当事人是不是生活不检点的人,是不是生活作风存在问题。很显然,一字之差,让当事人的生活陷入困扰之中了。

  还需要关注的是,传票本来也是隐私。法院发送的传票,是不能轻易泄露信息的,那么,这张传票又是如何被发布到网络之上的?信息保护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了。

  有人觉得,媒体追踪“开庭”写出“开房”是小题大做,是没有新闻可以报道了,认为这只是小事情。而实际上则不然,司法是严肃的事情,哪怕只是一张传票,也需要谨慎的态度。一丝一毫的差距,都可能让司法丢了面子,甚至造成法律不公。不能小看了“开庭”和“开房”的一字之差,差的是一个字,差的也是谨慎的工作态度。

  这只是一张小小的传票,确实没有多大的危害。问题是,如果是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也出现了一字之差呢?汉字、汉语,是一个十分奇妙的文化,别说是一字之差了,即使是一个标点符合的不同,都可能造成意思的不同。而实际上这类情况,在司法文书、裁判文书里出现并不是个例。前段时间就有媒体曝光了“错字连篇的裁判文书”。司法不是闹着玩的,这是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容不得“游戏的心态”存在。

  “开庭”写成“开房”,差的不只是一个字,需要的也不只是一句对不起。谨慎的精神是司法的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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