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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写成开房,能力问题还是责任问题?
http://www.scol.com.cn(2018-4-4 14:16:5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陆仁忠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018年4月2日22时许,有认证微博发布一张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传票照片的信息。该传票上“传唤事由”栏显示为手工填写的“开房”字样,引起网民围观并提出质疑。经查,信息反映情况属实,错误之处缘于书记员的笔误。(4月3日,澎湃新闻网)

  互联网时代,提笔忘字、落笔错字实在算不得什么新鲜事,人们在享受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手段带来便利的同时,难免遗失一些简单技能,这也算得上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之一。因而,法院的解释应该是事件发生的真实原因。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果因为“一字之差”就将一个人“标签化”,的确有失偏颇,尽管错误之外有一些令人遐想的“空间”,但相信这绝非个别网友所言的“日有所思、笔有所写”。在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传票上将“庭”写成“房”,并不意外。

  错误可原谅,问题应深思。近来,法律文书有错误的问题频频曝光于媒体,其中不乏像“庭”“房”写错的低级错误,相信经过层层选拔考核、接受过专业教育的法院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专业素养还不至于低下到如此程度,连错字、别字都分不清。真相只有一个,责任心的缺失才是引发问题根源所在。

  回归“庭”“房”事件,其实只要书记员多扫一眼,审核人员真能履行一下责任,问题都可避免。写错字不可怕,可怕的写了没人检查、无人审核,就直接送达当事人,甚至不排除书写、盖章、送达“一人包干”的可能性。往小了说,这是责任心的层层缺失,往大处看,背后反映的是制度、程序上的层层失守,更折射出整个单位工作作风的散漫。

  法律文书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中的任何一字一句都必须反复推敲、仔细斟酌。即使简单如一纸传票,代表的也是法律的意志和权威,如果因为错字让严肃变得“轻佻”,伤及的将是群众对法律的敬畏与尊崇。

  要想杜绝类似问题,唯有“尽责”二字。只有秉持对自己负责、对工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始终审慎对待自己经手的每一纸文书,认真填写、较真审核、严格把关,才能确保“零差错”“零失误”。

  当然,责任的落实更需以制度兜底。既要完善人员的教育管理制度,通过更加严格的考核手段,倒逼工作人员在岗尽责、认真履职;也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材料和文书制作、审核、送达等环节的监督把关,让程序更加规范,让责任更加细化。

  问题要整改,关键在落实。希望相关法院真能如通报所言,“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千万别“一阵风、事后松”,让问题陷入“整而不改”的泥潭。也希望警示常在,让更多人员受教育、有警醒,共同营造程序规范、责任落实的良好干事创业局面。(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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