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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路成问题路整改“难产”为哪般?
http://www.scol.com.cn(2018-4-2 8:15:5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奇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甘肃省折达公路是一条投资近16亿,专门修建的扶贫公路。然而就是这样一条事关百姓福祉的扶贫公路,却被举报“工程质量差”,特别是这条路上的“考勒隧道”。专项联合调查组要求相关部门对隧道封路进行加固整修,计划2017年11月28日完成整改。可是,整改完成时限已经过去四个多月了,隧道的整改仍然没能按要求进行。(2018年月1日中国新闻网)  

  看了这条新闻,除了气愤就是更加地气愤。党和政府为了让贫困地区的人民早日摆脱贫困,用不遗余力来形容都毫不为过;除了政策上的倾斜、资金上的扶持,还安排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地区的政府以及动员各界社会力量,采取结对帮扶的形式,来帮助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脱贫。可是,竟然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在扶贫公路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此来“薅”扶贫资金的“羊毛”,致使扶贫路成了问题路甚至是危险路。  

  俗话说得好,“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扶贫公路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终究还是没能逃脱被举报的命运;而且,相关部门也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可是,整改期限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不仅施工单位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就是负责督促(应该是项目监理)的单位和政府中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当面对记者的采访时也是含糊其词、说不出个所以然。那么,扶贫公路成问题公路整改如此“难产”究竟为哪般呢?笔者以为:  

  首先是施工单位对整改心不甘情不愿。俗话说:“银子是白的,眼儿珠子是黑的,见到就是想的”。好不容易逮着个机会甚至是冒着风险得来的钱,要他们再拿出来去整改问题工程,这不等于是要剜他们的肉吗;更何况这些用不正当手段得来的不义之财,搞不好早就用到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 

  其次是督促单位对落实整改不知从何下手。按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单位应该派出具有监理资质的监理人员或者监理小组,对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和各道工序实施现场监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可是,目前有些监理公司是“庙大和尚少”,当取得项目监理权后,往往在工程所在地就近招募一些持有监理证的监理人员对工程实施监理;而这些没有归属感的“游僧”,除了挣钱很难从他们身上找到责任感。通过记者采访过程中的一些细节来看,负责督促该项工程整改的监理公司,可能就属于这一类。  

  再就是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按说,对于投资数额也不算小的工程项目,尤其还是与中央近年来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相联系的扶贫项目,出了严重的质量问题,职能部门竟然还能坐得住。不仅不派人前往施工现场履行监管责任,反而对记者说:“从这个文件打出来以后,这个事情已经画上了句号了。”这恐怕应该算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作风吧。看来,真该把“党的群众路教育实践活动”时,该官员就反“四风”问题所写的自我剖析材料、整改措施以及对组织的相关承诺给他来个回头看,使其真正出出汗、洗洗澡,然后“重新做官”了。  

  另外,职能部门杨姓官员说:“正儿八经我也管不了人家”。不知涉及此事的施工、监理等单位是何方神圣,居然连省里的职能部门都管不了。看来,这里面是否涉及经济犯罪、贪腐,以及不作为等作风问题,刚挂牌成立的“监察委”能否出来露一手,借此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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