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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水晶泥”重复“危险玩具”的套路
http://www.scol.com.cn(2018-3-21 7:45:4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一种自制水晶泥的产品,在中小学生间颇为流行。但有家长发现,这种产品中含有毒性物质硼砂。记者探访发现,在网上以及北京一些店铺中,含有硼砂的水晶泥自制产品均有销售。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朱毅教授向记者介绍,硼砂可导致急性中毒,儿童在玩耍含有硼砂水晶泥时,如果皮肤有破损,或者期间用手碰到口腔,硼砂也会被人体迅速吸收。(3月20日《新京报》)

  “自制水晶泥”在中小学流行了,这是又一个害学生的玩具,且学生被害的例子已经有了。据广州广播电视台报道,3月12日晚上,市民杨女士的儿女,买硼砂水制作水晶泥时,误用了装过硼砂水的杯子,姐弟两人随后出现严重呕吐等不适。在江苏宿迁,一名12岁的小学生小奇(化名),也因误食制作水晶泥的硼砂而中毒入院。硼砂学名四硼酸钠,成人中毒剂量为1克至3克,成人致死量为15克。如儿童误食硼砂,致死率更高。自制水晶泥为何能够进入校园,为何能够在学生中流行呢?更要追问,为何学生流行的玩具多是些“危险玩具”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自制水晶泥”属于违禁产品,本不该被挡在学生的视野之外,可事实上却是在学生中很流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可问题,有多少商家会被追索惩罚性赔偿?

  都说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最苦不能苦孩子,但现在的孩子却是“挺苦”的,一方面学业负担并没有真正减下来,另一面围绕在他们身边的“危险”实在太多了,包括交通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就连玩具也是充满了“危险”。比如前段时间的“牙签弩”等等,而且出现的“套路”都是一样的。先是学生从学校周边的小商店购买的,买的学生多了就流行起来,然后出了事故,接着媒体报道提醒,家长关注,最后是监管部门出来检查、收缴。经过好长一段时间,这个“危险玩具”才消停,但也未见有什么无良商家和厂家因此而受罚,隔一段时间,又出现新的“危险玩具”,重复“昨天的故事”。只是不知道哪几个学生会因此而遭殃?

  给学生一个安全的环境,让学生不再因为“危险”而胆惊受怕。这就需要监管先行一步,提前作好监管,让那些无良厂家和商家没有办法生产销售这些“危险玩具”,更无法抵达到学生的手上。这难道很困难吗?(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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