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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课程变传销,知识付费别走歪门邪道
http://www.scol.com.cn(2018-3-20 7:51: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今日(19日),自媒体“新世相”推出一项营销课程,购买其线上课程后分享,可获得相应佣金;购买人数越多,课程价格越高。这一模式引发外界关于其涉“传销”的质疑。随后,该课程的微信二维码被微信团队封闭,微信团队表示,将严厉打击多级分销等违规行为。今日下午,“新世相”团队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接受处罚,并立即整改。”(3月19日 《新京报》新媒体)

  网络教育已经成为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化发展的一个抓手,想想看,一个人只需缴纳区区数百元,就可以在家里享受知名高校顶尖级教授的网络讲课,聆听他们的教诲,获取相关领域的知识信息,这是何等快哉的事!据悉,某知名大学的一位经济学教授,靠自己的网络授课走红,年收入已达五千万元。

  虽然教授、教师等利用网络授课谋取利益,存在着身份问题的争议,但是,从产权意识和知识就是财富的角度衡量,它也有积极意义。目前,网络课程和知识付费的发展,已经呈现出锐不可当的势头,且它代表了未来互联网发展的方向,我们应当给以充分的理解和尊重。

  自媒体“新世相”推出一项营销课程,作为知识付费的一个具体事例,如果是依靠课程的质量赢得受众,自然也没有什么不妥之处。然而,他们在推广这门课程的时候,却采取了“分级”营销的手段——“原价199元,现价44.9元,每万人购买涨价5元”,这就是说,一个人购买这个课程后,若通过宣传的手段,拉到一万个“二级”购买者的话,那么,他(她)将至少得到5万元的奖励。如此以来,购买者就可能不重视网络课程的质量,而把它视为发财的工具,不遗余力地宣传,想方设法地发展下级,获取更丰硕的收益。

  既然是知识付费模式,就应当靠知识赢得尊重,赢得相应的利润和回报;如果依靠“拉人头”的方式推销商品,攫取利益,而不是以商品质量赢得消费者的认可,不是以销售产品作为盈利的模式,就是披着“分级营销”外衣的传销。“新世相”推销网络营销课程本无可厚非,但他们通过多层抽成的方式,刺激用户赚取佣金,以此推广网络课程,这既违反了微信平台规则,也属于传销的变异,受到惩处是罪有应得。

  任何知识付费的产品和网络课程的都没有捷径可走,那些靠“抽成”刺激传播动力,扭曲了知识付费的初衷,也得到法规和平台的支持,终究会误入发展的歧途。目前,“新世相”团队已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立即整改。我们当然需要听其言、观其行,同时,这也给那些致力于网络课程推广的个人或团队以警醒:所谓“分级营销”其实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的传销;打造精品,靠质量赢得消费者认可和信赖,这才是发展的正途。(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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