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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霸王条款“潜规则”无处遁形
http://www.scol.com.cn(2018-3-16 7:39:2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谢鸿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又是一年3·15,随着市场的规范和“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的落实,商家霸王条款减少,购物退货难的现象得到改善。但是当下依然有商家自行规定商品卖出后不退不换,“禁止自带酒水”、“离柜概不负责”等霸王条款也依然可见。(3月15日中青在线)

  谈到消费者维权的话题,吐槽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朋友总是占大多数。从毒奶粉、瘦肉精到康帅傅、六只核桃……制假售假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是显而易见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但殊不知,“禁止自带酒水”“离柜概不负责”等霸王条款俨然成为行业“潜规则”,既难以识别,又坑人于无形,其害甚于制假售假。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生活中,“先签收后验货”“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等霸王条款已屡见不鲜,我们在购物、餐饮、旅游、缴费、租房买房等方方面面,都可能遭遇霸王条款。

  那么,为何霸王条款贻害已久却仍未绝迹?一方面,消费者维权能力和维权意识还有待提升。据调查,66.2%的受访者通常能识别商家的霸王条款,33.8%的受访者对此不清楚。不知“套路”,如何“反套路”?当对“潜规则”习以为常,便输在了维权的“起跑线上”。此外,并非所有消费者都能留好网购聊天记录、购物小票、保修单和发票等购物凭证,难以采取有效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相比商家而言,消费者处于被动地位。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消费者往往存在心理弱势,只好自认倒霉。还有的怕麻烦,认为不必较真,比如这家餐厅禁止自带酒水,那换一家就是了,不想费周折去理论、投诉、起诉等,这也折射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信心有待加强,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撑腰鼓劲。

  营造品质消费环境,与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紧密相关,有关部门必须增强规范市场秩序、整治陋习积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让霸王条款“潜规则”无所遁形。

  要让消费者遇到霸王条款“认得出”,通过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宣传,提升商家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和消费者维权意识、鉴别能力。要让消费者面对霸王条款“敢说不”,积极推进投诉和解平台建设,拓展电话、微信、网络、消费直通车等维权渠道,提供更周到的维权服务。要让消费者应对霸王条款“能说不”,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既实施专项整治,又常态监管净化市场环境,让消费者在品质消费中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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