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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打回去”被拘不冤,迷恋暴力者请三思
http://www.scol.com.cn(2018-3-31 7:46:4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3月27日,广东肇庆。两小学生间发生碰擦,其中一学生家长冯某得知,教唆儿子“打回去”,并拍摄打人视频传播。事发后,学校负责人称家长行为过激。目前冯某被行拘3日。(3月30日澎湃新闻)

  见到自己的孩子被别人欺负,哪一位家长不心疼?即便是出于本能,也要去保护自己的孩子,甚至不排除使用暴力,以使孩子免受伤害。但如果是小朋友之间有点小冲突,自己的孩子被欺负了,是不是就该让孩子“打回去”呢?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小孩子之间打闹,生活中常见,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没有标准答案,因为其中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既有孩子的心理、生理问题,又有环境、事态、后果等问题。而“打回去”肯定不是好选项,不仅是以暴制暴,还涉嫌违法,这位冯姓家长被拘就是例子。

  小孩子打架,甚至有个别孩子总爱欺负别人,除了由于家教差导致的教养差,或具有先天性攻击特征外,一般都是不知道如何表达情绪而造成的。儿童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当孩子遇到挫折时,最容易产生攻击行为,在强烈情绪的驱使下,手脚有时会比大脑先行动。因此,帮孩子学会正确的表达方式,是解决暴力的一个办法。可见,小孩子愿意欺负人甚至打人的原因,并非要给对方以“破坏性”伤害,说明不存在更多“邪恶”动机,是小孩子耍脾气,顶多是“一时之恶”而已。

  如此,面对孩子被欺负,“打回去”就不是正确选择。“打回去”再简单不过,还顺便培养了孩子的“男子汉”气概。可简单“打回去”绝非易事。打赢了,欺凌者服输,教训了“熊孩子”,使自己的孩子出了口恶气。而如果小孩子出手不慎伤及对方,甚至打坏头颅、打瞎眼睛,产生法律的惩罚性赔偿,气倒是出了,可损失还是要自己来承担,法律责任还要自己负,只能追悔莫及。然而,如果“打回去”打输了,岂不是“男子汉”气概也没培养成,反倒更吃亏?更重要的是,一味教孩子“打回去”与文明甚至法律相悖,不是在受到极端威胁的情况下,切不可轻易尝试。

  幼儿园、小学中,小孩子之间发生诸如争吵,甚至动手打架的事情经常发生,对此,家长担忧自己的孩子被欺负,这本无可厚非。那什么是更好的办法?如果出现孩子被欺,必须首先搞清原因,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应对措施。远离施暴者并向老师和家长求助是最好的选择。如果是偶然的轻微打斗,就可以找老师解决问题。如果有“熊孩子”长期欺凌其他孩子,那就要与家长、老师、学校沟通,以让家长和校方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严重的还需要报警,让警方出面解决问题。

  遗憾的是,像冯某这样迷恋“打回去”的家长还是大有人在。据《成都商报》报道,乐山市启明星幼儿园曾对该园小朋友的家长做了一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约60%的家长表示应该培养孩子强硬的性格,被欺负时要“打回去”;仅有25%的家长认为,孩子被欺负后,应当远离施暴者,而不是以暴制暴。超过一半的家长都认为“打回去”应该,可见,要想让暴露观念远离,使守法观念深入人心,还面临着不小的挑战。

  以暴制暴,只能使矛盾激化,不是化“危”为“机”的好办法,就是说,除了“打回去”,还有更好的方式。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绝不该用“打回去”这样简单粗暴的方式应对。毕竟,“打回去”属于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是以牙还牙的“狼式教育”,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背道而驰。如果让孩子都“打回去”,那么,在“丛林法则”观念下长大的孩子,怎么能不令人担忧?由此,让“打回去”被拘不冤,迷恋暴力者请三思。(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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