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向社会征集意见。通告中拟规定,市民遛狗时绳长不得超过1.5米,引发争议。3月7日,济南市公安局养犬办一名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遛狗绳长数据,是畜牧部门经过实验后得出的,是“不至于影响他人所应保持的安全距离”。一旦发生纠纷,束犬绳的长度是否符合规定,将成为警方裁决时的判断依据。(3月7日《新京报》)
济南警方提供的数据显示,2017年济南市公安局受理涉养犬投诉8431件,居各类举报投诉前列。主要涉及犬叫扰民问题,总数为2831件,占全部犬类投诉的33.6%;二是遛犬不拴绳问题,为2064件,占全部犬类投诉的24.5%。这一数据告诉我们:部分养犬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意识还比较淡薄,违规养犬行为较为多发,没有得到及时查处。
这也是济南市公安局制定“遛狗绳不得超过1.5米”规定的出发点。显然,维护养犬人的权益很重要,维护他人的安全更重要。然而,这一规定却遭遇了爱狗人士的抵制和质疑。综合来看,反对的声音有这样几种:其一,1.5米的遛狗绳侵害了动物的尊严,这个束缚的距离,动物会很不舒服;其二,规定太教条了,1.5米的遛狗绳就能确保安全,大型犬只和小型犬只能一样吗?小型犬只没有危害,为何也要用1.5米之内的遛狗绳?
爱狗人士的说法似乎很有道理。但是,这也是一种自私的行为,只考虑了自己的权益,只考虑了犬只的舒服,却没有考虑可能给他人造成的危害。由于城市养犬的人士越来越多,犬只伤人的事件不断发生,每年各地都会有犬只伤人的报道。幸运的人,只是被犬只咬伤,打点针吃点药,也就康复了。不幸运的人,则进入人生的沼泽地,被咬成瘫痪的,被咬去生命的大有人在。即使是小型犬只,也并不意味着就是绝对安全的,小型犬只伤人依然会造成危害。
在这种情况之下,各地都在制定 “养犬游戏规则”,然而,由于还是处于粗放管理层面,悲剧依然是涛声依旧。从这个角度来看,济南市打算实施的“遛狗绳不得超过1.5米”的规定,不仅是管理的需要,不仅是善意的规定,而且充分考虑了各方利益,是利益权衡的结果。
“遛狗绳不得超过1.5米”能不能拴住安全隐患?只是有了规定还不够,需要严厉落实。这就需要加大查处力度,凡是不按规定遛狗的市民,都要不折不扣处罚。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不能只是处以资金处罚,还应该剥夺养狗的资格。
笔者同时建议,为了确保公众的安全,要建设设置一些“遛狗公园”、“遛狗广场”,既可以满足爱狗人士的需求,还能尽最大可能的降低安全隐患。
“遛狗绳不得超过1.5米”,拴住人心才能拴住隐患。而拴住人心,就需要不让规定成为摆设。(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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