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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荤菜”新规更像是“六个核桃”
http://www.scol.com.cn(2018-3-23 8:00:5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察委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明确云南省农村地区除为本人及子女操办婚事,为直系亲属操办丧事外,一律不操办客事。其中,宴请每桌菜品不超过12个,荤菜不超过6个,每桌费用控制在200元以内等内容引发争议,有网友认为太过严苛。对此,云南有很多少数民族地区,各地情况不一,可依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民族风俗进行合理调整(据3月22日《新京报》)。  

  尽管云南省纪委工作人员回应强调,制定的数值标准是根据云南省情及脱贫攻坚任务测算得出。数值只是指导性,并非限定性。但既然是出台带有规定性的《通知》,在基层群众看来就是具有“强制性”,而且更不排除有基层部门将其作为“处罚依据”来推动实施。其实这还不是主要的,不少网友在认为内容“过于苛刻”的同时,更认为出台这样的《通知》是否必要,管的是否有点“太宽了”。  

  坊间百姓遇到婚丧嫁娶红白喜事等,都有操办酒宴的习俗,一是对前来贺喜或奔丧的亲朋好友表示答谢;二是借此机会增进感情交流密切关系。本质上是体现民间百姓的一种和睦社会生态。自古以来,对于坊间这种自然形成的风俗习惯,官方既不放在眼里也从不过多干预。很显然,云南出台这项《通知》并非无的放矢,这些年来,坊间操办各种宴席之风不仅相互攀比且愈演愈烈,成为很多家庭难以承受的经济负担,甚至已经给最后的扶贫攻坚带来严重困扰。同时,在任性操办各种宴席的过程中,原本朴实的习俗也逐渐变了味,成为滋生各种腐败乃至借机敛财的土壤。也已经到了非规范不可的程度,因此可以说,云南纪委、监察委和一些地方出台针对农村地区操办宴席加以规范和指导,确实个很有必要,更不是管的“太宽”。  

  问题是,既然出台了这项通知举措,势必希望通过具体落实能够对本地区农村扭曲的宴席之风加以矫正和积极引导,比如将操办宴席局限于为本人及子女操办婚事,为直系亲属操办丧事的范围之内,对参加宴席的人数和关系加以限制等,确实既尊重了民风习俗,又避免了任性操办和大操大办。但对于宴席菜肴的荤素搭配和菜品的数量也做出明确标准,甚至要求整桌菜品价格在200元之内,这就未免有些过于“班门弄斧”了。笔者丝毫不怀疑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消除宴席攀比,减少不必要的宴席支出,完全是出于一种善意。但出发点再好,出台的通知规定再完美,如果不具有可操作性,显然也只能是徒具观赏效果。  

  虽然该《通知》不具有强制性,但如果连其所希望的指导性目的都不能实现,那出台这项《通知》的价值意义就会大打折扣,甚至还可能适得其反,成为坊间百姓调侃的话题,正如一位网友在跟帖评论中所言,官方是否对夫妻一周几次性生活也要做出规范?通常情况下,民间操办酒席宴,确实应当本着适量适当拒绝奢侈浪费,在现实市场物价状况下,荤菜不超过6个,每桌菜品在12个之内且整桌费用控制在200元之内,这样的“标准”具备多大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恐怕做出《通知》的决策部门也未必能讲清楚。  

  包括纪委、监察委等所有党政机关,做出每一项决策的价值都需要在具体操作落实中加以体现,不具有可操作性的决策与制度规章,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和必要性。笔者认为,云南省纪委、监察委下发的这份《通知》,既很必要也不是管的“太宽”,关键问题是缺乏可操作性,达不到其所希望的指导性目的,在笔者看来,云南地处边陲,民风淳朴,受到家庭经济条件的制约,真正坊间百姓出于尊重习俗和密切乡邻关系操办的各种酒席宴,不仅“副作用”很小,势必也会量力而行。  

  常言说“村看村、户看户,百姓看的是干部”,农村酒宴席的“变味”,说到底,问题是出在基层党员干部身上,针对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范,纪委和监察委应当把整治的着眼点对准农村基层的党员干部,不能基层干部“有病”让所有老百姓都“吃药”,而“六个荤菜”新规更像是“六个核桃”,虽有保健作用,百姓群众也未必会“领情”。(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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