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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唱变合唱让法治四川颜值高气质美
http://www.scol.com.cn(2018-3-31 7:23:1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林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春节旅游热潮结束后,虽然案件不多,但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旅游法庭法官龚正杰仍不得闲。3月16日,他来到设在乐山大佛景区的旅游巡回审判点,向过往游客发放普法资料,解答法律咨询,“有案办案、无案宣传,搞好普法也是我们的重要职责。”在四川,像龚正杰这样的执法办案人员已成为普法主力军。近年来,我省不断推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让普法由“独唱”变“合唱”。 (3月30日《四川日报》)

  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这番话凝炼道出了“使法必行之法”在于人心这一道理。要让法律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成为铭刻心底的信仰,让公民更好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就离不开普法工作。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在全体公民中普及宪法、法律知识,是传播法治思想、培养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铸就法治信仰的重要手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从1986年实施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到目前正在实施的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普法工作经验早已表明:只有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推动法治教育走进千家万户,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从学法、尊法到用法、护法,不断养成和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把法治基因融入民族血脉,造就具有法治素养的现代公民,才能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让法治大厦真正建立在广泛、深厚、可靠的群众基础之上。

  “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普法工作实效,关键是要落实好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也正因如此,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是将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各部门“合唱”的重要路径。近年来,我省各部门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提升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成效显著。正如报道所言,“合唱”之声渐大,执法办案人员成为普法主力军,群团组织、企业也结合自身特长承担起普法责任;“合唱”之效渐显,伴随着法治知识更精准地入耳入心,普法不仅没有让相关部门多事,反而省了不少事;“合唱”之责更明,国家机关的普法任务、责任将更加明确具体,推动普法由一般性要求变成刚性约束。其可圈可点之处,令人欣喜。

  普法不仅仅是让人们知道法律的内容,最终目的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法治实践。变执法、普法“两张皮”为“有机融合”,增强普法实效;变普法部门“独唱”为“合唱”,形成大普法格局;变普法“软任务”为“硬指标”,以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动普法各项措施的落实,此举让执法司法服务工作在哪里,普法工作就推进到哪里,把执法司法服务现场当作普法教育现场,把普法融入到执法司法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这种“独唱”变“合唱”,“唱”出了依法执政理念的进一步增强,制度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公共权力行使的进一步规范,法制宣传教育的进一步深入,经济发展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增强的是全省干部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法治四川的颜值更高、气质更美。(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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