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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后醉驾死亡”同桌该不该赔?
http://www.scol.com.cn(2018-2-21 8:20:1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李先生邀请小刘等三位好友聚餐,席间,李先生明知小刘开车仍劝酒。聚餐结束,小刘开车将其他三人送回家后,自己回家途中与一重型货车相撞,当场死亡。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先生和其他三人明知小刘饮酒,未尽到必要的提醒及劝阻义务,最终法院判决该四人承担40%的民事责任。(2月20日中国青年网)

  小刘喝酒后驾车发生车祸死亡,确实令人遗憾。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明知小刘开车还对其进行劝酒,并放任其开车送他们回家,未采取有效方法予以阻止。其他三人明知小刘饮酒,未尽到必要的提醒及劝阻义务,放任其开车离开,最终法院判决该四人承担40%的民事责任。但这样的判决到底合不合理,还有侍商榷。

  小刘是个成年人,不管做什么事,应该有自己的行为能力。别人是否对他的行为进行劝阻只是一种义务,而不是一种法律责任。法院认为,李先生明知小刘开车仍对其劝酒,并放任其开车送他们回家,未采取有效方法予以阻止。虽然是事实,但作为东道主,李先生请小刘等人吃饭,劝小刘等人多喝点酒也在情理之中,如果不劝酒反倒有点不正常了。至于小刘喝了酒之后到底该不该开车,那是小刘自己的事。作为一位驾驶员,酒后能不能开车,应该不应该开车,违不违法,这是最起码的常识,不可能不知道。至于酒后到底开不开车,那是驾驶员个人的事情,别人有没有去劝阻,那只是道德责任,不应该是法律责任,就算去劝阻,他不听也没有办法。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驾驶员应该是十分清楚的常识。稍微有点自控力的人,有点法律意识的人,只要想餐后开车,就不应该喝酒,如果跟主家讲清楚餐后要开车,估计主家也不会劝酒的。再说,喝酒是不是喝醉,这是喝酒者自己的问题,与一个人的自控力好差有关。有人即使劝酒,也不可能把人绑起来强行灌下。如果按照法院的判决,有人劝酒或没尽到劝阻的责任,就要承担连带责任,按这个思路,是不是出售酒的商店和生产酒的厂家等也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呢?试想,如果没有厂家生产酒,没有商家卖酒,也就不可能有这一事故了。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一人做事一人当。每个人对自己做的事情要负责,不管是请客者还是被请者,喝酒要量力而行,适当地劝劝酒,活跃一下气氛也是应该的,但不能过分。相互之间在敬酒、劝酒时也要适当地进行提醒,特别是对酒后想开车的人,一定要进行劝阻。但劝阻只是一种义务,千万不能当成一种强制性的法律责任。如果要一些人承担连带民事责任,那么,可能会伤及无辜。试想,如果没尽到劝阻义务而被判承担连带民事责任,那么,一个单位有人酒后驾车等,单位的领导等平时没有尽到教育和提醒义务,是不是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有人在大街上持刀伤人,那么是不是满大街的人都要承担连带的民事责任?

  饮酒本是一件十分快乐的事情,然而不知何时起,喝酒已演变成衡量双方投入感情多少和交情深浅的砝码,据公安部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有数十万起,其中死亡事故4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喝酒应有度,过量易迷糊,劝君莫贪杯,劝酒易生悲。我们在祛除劝酒这种陋习的同时,每个人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能不能喝酒,能喝多少酒还是个人自己心中有数,应该有一定的自制力,特别是酒后千万不能做出开车这种违法的事情,更不能在出事后以别人没有劝阻而伤及无辜。(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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