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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喜干枝逢春意,谁闻杜鹃啼血声?
http://www.scol.com.cn(2018-2-8 7:58:5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接近年关,北京进入年宵花销售旺季,曾被抵制并禁止销售的“干枝杜鹃”悄然走俏。不少人在朋友圈和微博晒出奇景:买回家时只是不起眼的枯枝,几天后却“起死回生”开出淡紫色花朵。“枯木逢春”“枯木开花”也因此成了“干枝杜鹃”的卖点。专家表示,这种“干枝杜鹃”实际上采集自野生杜鹃,大规模的商业砍伐可能破坏当地生态平衡。(2月7日《新京报》)

  杜鹃花又称映山红,素有“木本花卉之王”的美誉。而所谓的“干枝杜鹃”,实为休眠野生杜鹃,其“枯木逢春”的景象,的确喻意十足。购买野生杜鹃,也许对消费者来说,不过是为了追求一点点“雅的美感”。可实际上,足以造成其“一辈子”的伤害。

  研究显示,多数野生杜鹃生长在海拔2800—3200米的高海拔地区,对气候、湿度、土质有着严格的要求,且生长速度缓慢。可以说,在野生状态下,杜鹃花能长成花树是很不容易的,购于家中也难以长期存活。正因为其难以培育,市面上那些十数元一扎的干枝杜鹃,有很大的可能性,属于盗采而来。

  正如俗话所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盗采野生杜鹃的乱象,令其大片大片消失。对此,有媒体,曾进行了“关注野生兴安杜鹃干枝网上滥卖”现象的报道,揭示其背后的买卖。最终,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虽然,在一系列的制度措施下,滥采滥卖的现象得到了遏制。可如今卷土重来,也说明根本上的问题没有完全清除。

  据传,杜鹃花有“吉祥如意”之意。而“朽木开花”的干枝杜鹃,也让迎春的气息倍增。所以采一摞干枝杜鹃装饰家中,亦让一部分人感到“雅量高致”,大量的采摘也就来了。可笔者不由地疑惑,携干枝杜鹃于家中,真的是“雅”和“吉祥”吗?

  的确,从古至今,赞美杜鹃花的诗词歌赋数不胜数,杨万里就曾赋诗云:“日日锦江呈锦样,清溪倒照映山红。”干枝杜鹃满足了古人对“雅”的诠释,体现出今人对“雅”对追求。然而,古人也说:“正而有美德者谓之雅。”“雅”应建立在正当的追求之上。盗采野生杜鹃属不法,购买干枝杜鹃亦为不正,难道用其装点门面,就会是“吉祥”吗?

  “三更月。中庭恰照梨花雪。梨花雪。不胜凄断,杜鹃啼血。”倘若干枝杜鹃也有灵性,必定会为其可怜的下场,感到悲哀。事实上,因“起死回生”的特性,而遭人盗采,也不失为一种讽刺。也许,对一部分人来说,欣赏“枯木逢春”,是为了体会生命的坚韧。可将这份欣赏,建立在野生杜鹃的死亡之上,难道不是一种“残忍”吗?

  当然,干枝杜鹃受一部分人的追捧,不能说它的喻意差了,而是文化的导向偏了,甚至可以说,“瓶装干枝杜鹃”已不符合这个时代的文化需求。所以,任其生长当是“雅”,断其生路则为“俗”。我们反对以“讨吉祥如意”为名的伤害,更反对“附庸风雅”的恶行。不可否认,采摘野生杜鹃,并非今天才出现。可在过去,采摘需求并不是很突出,“产量”也很小,不足以破坏其生长环境。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盗采滥卖的破坏力已不容轻视。

  我们的文化导向,应提倡栽花养花,而不提倡建立在肆意采摘花木之上的“盗花、插花、赏花”。 只有让大部分人明白,此时的买卖就是对恶的纵容,彼时的采摘就是对花的伤害。令人人都抵制此类行为,才全面遏制背后的不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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