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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生命救援沾染上利益色彩
http://www.scol.com.cn(2018-2-7 8:18:4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游客被困黄山紧急求助的事件时有发生。违规进入未开发区域、逃票造成迷路等紧急救援原因也常常引发争议。近日,记者从黄山风景区管委会了解到,针对一些“任性”游客,黄山风景区将启动有偿救援。今后,违规逃票私自进入或不听劝阻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等情形求救的游客或驴友,将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据2月6日《北京青年报》)。  

  为了“逃票”进入景区,为了所谓的“探险”,甚至明知未开发景区充满着许多不定数危险,依然不听劝阻甚至偷偷进入这些区域,在被困或陷入危险境地之后,这时才想起报警求救。最近几年,不只是黄山,类似驴友“任性”被困,相关部门和救援机构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实施救援的现象频频出现,由此也引发很多网友对这种免费救援的质疑并呼吁对这类“任性”驴友实施“有偿救援”。  

  特别是发生在2014年10月,6名驴友从秦岭石砭峪出发欲穿越牛背梁,结果因迷路失联。经过各方救援队伍3天3夜的紧急搜救, 6名驴友被安全带出山。据媒体报道显示,这次共有五六支队伍100多人参与了救援,花费将近10万元。而此前的2011年10月,14名驴友在四川四姑娘山失踪,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出动300人救援,全部花费超过11万元,尽管媒体报道称,14名驴友或需要承担部分费用,但最终也是不了了之。  

  驴友“任性”违规在先,被困或遭遇险境之后对外求救,无论政府救援部门还是社会救援机构,对于这类“不听话”的驴友实施救援,从成本和资源正常发挥效用的角度,让“任性”驴友承担相应就救援费用,着实理所当然也很有必要。但是,生命救援却不能完全用经济利益得失来衡量。尽管驴友“任性”被困也是“咎由自取”,然在生命遭遇危险面前,无条件实施有效救援必然应摆在第一位。驴友违规甚至违法,管理部门乃至警方完全可以依规依法进行处理。以驴友违规为由,让其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来消化救援成本,不仅违背生命救援的公益属性,缺少直接对应的法律依据,也是对生命的极不尊重。  

  “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黄山奇峰林立,山势险要,尚未开发的景区很多,而周边进入黄山的曲径小道又数不胜数,确实给管理上带来诸多困难,更因为门票价格不菲,无论“逃票”游客还是欲进入未开发区域“探险”的驴友都不鲜见,这从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负责人的介绍中就足可见一斑,近年来,由于游客游览途中突发疾病、意外受伤、体力不支等突发情况,景区救援队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300多起,其中因游客违规行为造成迷路被困的紧急救援约10余起。仅2016年就堵截、查处“驴友”违规活动24批212人次。  

  尽管堵截、查处“驴友”违规活动确实不少,每年甚至为救援这样的被困驴友多达十余次,但这并不是必要实行“有偿救援”的理由,无论政府救援还是民间救援机构,从根本上都是公益性质,是国家和健康社会为大众应当提供的“公共福利”,任何人无论出于任何原因,当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救援机构都有职责和“道义”进行施救。不能因为被救援对象存在某种违规甚至违法就区别对待。如果按照“有偿救援”的逻辑,窃贼等违法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陷入困境求救,警方对其实施救援是否也可以“有偿”?  

  游客“逃票”或是驴友违规进入尚未开发的景区被困,违规属违规,救援归救援。违规可以根据相关法规予以严厉处罚,但当他们生命安全遭遇危险向外求救时,还应当按照正常规则“一视同仁”。用坊间的话说,这也是“桥归桥、路归路”。  

  很显然,赞成或支持“有偿救援”,无非是基于公共资源的成本考虑,希望通过“有偿救援”,一是可以降低对违规驴友的救援成本,二是希望此举能遏制某些游客和驴友的违规冲动。但事实上或许正好相反,逃票游客大多经济状况不佳,而违规驴友则往往“两极分化”,要么是随众“穷游”,要么是“不差钱”的爱冒险一族。实施“有偿救援”不但会让“穷游”者被困而不敢求救,更会助长一些“不差钱”驴友对违规的有恃无恐。另外,既是“有偿救援”,必然还涉及到救援价格、救援时间、救援质量、救援效果等等一系列市场元素,甚至不排除因救援“服务不周”而导致纠纷,最终落个“救命不讨好”的尴尬结局。  

  “人命关天,救人无价”,在生命救援面前,原本就不能沾染利益色彩,否则,就是对鲜活生命的玷污和极不尊重。说到底,“有偿救援”是利益观念作祟的极度表现,没有真正意识到沾染利益色彩的“有偿救援”,不但会滋生出很多乱象,也把我们民族的美德和国家道义打的粉碎。黄山不会因“有偿救援”而让违规驴友怯步,相反,把生命救援与利益挂钩只能让黄山“金”光闪闪,“利”名远扬。(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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