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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不该是网络赌博的保护伞
http://www.scol.com.cn(2018-2-3 10:17:4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中国网络游戏玩家超过5亿人,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全球最大。央视记者经过两个多月的持续追踪调查发现,在网络游戏平台里,一些看上去只是为了娱乐的游戏,却暗藏着一个个看不见赌徒的赌局。赌博参与者利用网络游戏的外衣,通过虚拟货币变现,在游戏中豪赌。(2月2日 央视新闻)

  本来是娱乐产品的网络游戏,竟被用以为网络赌博掩护,成为名副其实的保护伞。“小可爱”的面具下是赌博者挥金如土的丑态,不仅扭曲了网络游戏本来的目的,也对赌博治理带来了新的更大挑战。

  在这些网络游戏虚假外衣掩饰之下,一些人几年内输掉了上百万元的家产,更有甚者一局赌注就超数万元,与现实赌局中的“越输越想赢回来”并无二致,这种性质完全是赌博的属性。

  网游外衣和赌博之恶,在互联网“一网打尽”的态势下,参与者可能成千上万,开放性、不限时间性,这种网络游戏要比传统的线下赌博更难以窥见,迷惑性也更隐藏,危害性也更大,治理也更难以下手。

  然而,网络的虚假掩饰,终究离不开现实的对接。通过从线上购买金币、“万能豆”等筹码,才是打开这些所谓网络游戏的“敲门砖”,这就开始逐渐坐实赌博的性质。筹码投入越大,输赢就变得异常巨大。有的游戏几十秒内就输掉成千上万,一些网络游戏还通过游戏排行榜等形式,为玩家继续下注“推波助澜”,无疑进一步暗示玩家“再下一城”。网络游戏的经营者与玩家,成了开场子和赌博者的关系,而主动为玩家换金币、万能豆等币商的出现,也密切了网络游戏赌博的属性。从现金买金币,再从金币转换中现金,这种转换,在输赢之间就逐渐实现了赌博行为的各个要件。

  网络游戏的存在有其必要性,是休闲时代的必然产物,但存在并不意味着放纵,更不能为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打掩饰。从合法网络游戏到网络赌博,形式可能都是一样的,但区别就在于跨越了数额的门槛。归根到底,网络游戏经营者,在这个“一场游戏一场梦”的活动场里,有不可推卸的管理、引导责任,有服从法律的法定义务,应守住“棋牌室”的底线,而不能坠入“赌场”的深渊。

  推进黄赌毒治理,是良性社会秩序的基本前提。对赌博等的治理,既有关社会秩序的良性,又有利保障公民财产。对网络赌博的治理,尤其要紧紧跟随网络游戏发展的步子,不给网络游戏向网络赌博变异的空间。

  避免网络游戏成为网络赌博的保护伞,首先需要经营者有明确的法律意识,不主动突破法律的底线,而相关监管部门,需要对网络游戏产品进行全天候、全覆盖的监督管理。而众多网民,更有远离网络赌博的自觉性。如此,各方有序依法参与,网络游戏给网络赌博张目的恶劣行径才无现实需求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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