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双峰县领导批示悬赏追捕放鞭炮者”一事,2月18日凌晨,湖南娄底双峰县委宣传部通过其微信公号“掌上双峰”回应称,公告没有经过相关审核批准程序,没有经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审批,多处用语不妥,造成了不良影响.......目前,虽已撤销公告和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但不良影响犹在,教训非常深刻。(2月18日《澎湃新闻》)
当地根据实际情况,为了保护环境,禁止春节期间燃放鞭炮,这该能获得当地老百姓的支持,毕竟这是利民之事,但在有些人看来,可能觉得过年的时候不放鞭炮就没有年味,因此,也会出现违规放鞭炮现象,对此,的确是应该按规定进行处罚,但对违规放鞭炮竟然像对待犯罪嫌疑人一样通缉,则显然是权大于法,这是典型的“权力吓唬”做法,教训也是深刻的。
应该承认,为了禁止放鞭炮,当地职能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安排县直机关单位、乡镇和27个社区(村)的基层干部共1800多人分批在禁燃区值守巡逻,仅今年除夕夜就有两批共1200多名干部放弃与家人的团聚,到大街小巷巡逻和劝导,效果也相当明显,城区噪音污染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可面对出现违规放鞭炮行为,当地权力不淡定了,竟然以刊发公告的形式,动员知情群众提供线索、敦促燃放人主动接受处理。还说,被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当地公安机关设立奖金一万元追捕。如网友所问的,奖一万元,如果抓到了当事人要罚多少?有律师发文称是“权力的任性,法治的不规范”。这话说到了点子上。
可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份通缉公告竟然是“假”的,当地县委书记否认批示,也没有经过相关审核批准程序,没有经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审批,这究竟是谁的注意,竟然敢狮子大开口,一出手就是一万元奖金,而没有领导批示也敢假冒。
这至少有两个问题:其一,对于违规放鞭炮究竟如何处罚,是法律说了算,而不是权力说了算;其二,领导没有批示为何敢乱讲?没有经过相关程序为何敢发公告?一万元奖金由谁出?想要完全禁止放鞭炮,这出发点是可以理解的,本来,出现违规者也很正常,毕竟春节期间放鞭炮就有两种意见,或支持或反对,许多地方的做法是有限开放,一些区域禁止放鞭炮,而另外一些区域则是开放,这是民俗和保护环境的矛盾,需要统筹解决,而不是以为通知一发布,每一个人都会很自觉遵守,做工作本不可能那么顺利的。
以为手中有权力就可以任性,以为手中有权力就可以随意吓唬老百姓,如果仍然存在这种想法,必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该受罚的恰恰是任性的权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