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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违规摆酒”岂能“连坐式”处罚
http://www.scol.com.cn(2018-2-5 8:26:5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一则来自盐津县共和村的《通报》在网络热传,通报显示,该村三户村民违规摆酒,将根据村规民约将此三户村民纳入“黑名单”,同时暂停半坡村民小组村民公路硬化的项目申报。事后,共和村所在落雁乡对外通报,称“暂停半坡村民小组公路硬化项目申报”的决定不当,责令共和村委会立即进行纠正。(2月4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各地制订“村规民约”,对村民办酒宴等进行约束是很有必要的,但村规民约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不能损害其他民众的利益。共和村三位村民违反“村规民约”摆酒,确实不对,村委会等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是应该的,但暂停半坡村民小组村民公路硬化的项目申报就有点过了。  

  村规民约虽然对村民摆酒等有一定的约束,但约束再严,总有一些村民会不守规矩。但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少数人的犯错不能甩锅给全体村民。村公路硬质化是对村民的一种普惠举措,不仅关系到村民小组人员的出行,也关系到这个村民小组如何尽快脱贫致富。少数村民违规,全村民小组“连坐”,虽然可能让这三户违规办酒宴的村民十分难堪,甚至会遭到全小组村民的谩骂,但最后受伤的还是全村民小组的村民。

  村民违规摆酒全村民小组被“连坐”,确实有一定的震慑力,有利用于村民更加“守规矩”。因为,村里人都顾及自己的“面子”问题,村民被“连坐”后,可能使这些违规摆酒宴的村民肯定会感到十分内疚,但这种“连坐”可能容易使一些地方不守法纪胡来。试想,如果有人违反村规民约的有关条款,那么村委会是不是可以取消对其他村民的补助,取消慰问金等发放,取消扶贫项目的资助等,那有违规摆酒村民的村民小组还有什么希望呢?这样的做法不仅对其他村民受到了伤害,而且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

  “村规民约”一般应侧重于道德层面,制定“村规民约”一定要依法依规,不能大包大揽,不能株连九族,更不能逾越法律底线,应该更具体,更有可操作性。例如:“村规民约”在村民摆酒规模、酒菜标准、份子钱额度上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在这方面,陕西大荔县许庄镇做得比较好。三年前,镇政府下发文件,将红白事从“程序控制”“酒席控制”“车辆控制”“场所控制”“鞭炮控制”“乐队控制”等都做了一一规定。其中包括每包烟10元以下,每瓶酒30元钱以内,每桌饭席240元以内等等。这样的具体规定,让村民之间减少攀比,让村民办宴席省下不少钱,更省不少心。

  实际上,绝大多数村民都不喜欢大操大办,但几千年延续下来的广为民众所诟病的风俗,又没有谁敢站出来加以抵制,这里面既有面子问题,也有从众心理问题。村委会对这三户违规摆酒的村民进行处罚,符合很多民众的心声,但是,让全村民小组“连坐”,有点过头,误伤了其他村民,也有违国家的法律。(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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