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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新物业 业委会和物业都该上一课
http://www.scol.com.cn(2018-1-9 10:26:0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卞广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成华区朝阳北苑一期,规模并不大,小区内竟然有两家物业公司。原来,部分小区业主对老物业的服务质量不满,小区业委会通过相关程序,招聘了一家新的物业公司进驻小区。不过,因质疑业委会招聘新物业的程序不合规,老物业拒绝撤离小区。目前,成华区房管局相关部门已就此事介入调查,据称,小区业委会招聘物业的程序确实存在瑕疵,不过由于业委会和新物业的合同已经签署,要终止此份合同,只能通过司法途径。(1月9日《成都商报》)

  部分小区业主对老物业的服务质量不满,小区业委会就启动相关程序,招聘新物业进驻小区,这就应了“心急吃不得热豆腐”的老话;老物业看到了小区业委会招聘新物业的程序有瑕疵,就拒绝撤离小区,恐怕也有舍不得离开的因素。其实,如果业委会和物业能在之前平心静气交流讨论一番,也许不会出现现在的尴尬局面。

  小区物业怎样为业主提供服务,物业改进服务、提升品质应以什么为本,以及小区物业的收费标准怎么确定,物业收费与服务是个什么关系等等,一直是小区业主关注的问题,甚至物业与业主还可能各说各的理,难分伯仲。但是,小区业主选聘物业应当具有相应的主动权,不会因为物业不负责任的工作,也一定要按照合同执行到底。从这个层面讲,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评价,是对物业服务有更优的期待。无论物业有多牛,以业主满意为前提,赢得业主的广泛认同和满意,才是物业能否持久经营并获得收益的最重要因素。

  不过,从朝阳北苑一期小区的情况看,在老物业尚未撤离的情况下,匆匆忙忙地让新物业进驻,是不近情理的。从法律方面讲,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业主表决同意换物业公司,要有业主授权,业委会不应跨过这一流程,直接选聘招标新物业;从情理上讲,部分业主对老物业有意见,或者不认可老物业,业委会应与物业沟通,督促物业完善管理,改进服务。直接换人,好比一方对夫妻生活不满意就直接提出离婚是同一个概念。

  业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依法成立后也需要依法工作。在招聘新物业时,自身首先应当先上一堂法律常识课,力争在选聘物业的法律程序上不留下话柄。正因为业主与老物业之间有矛盾,处理与老物业的关系时,更要做得滴水不漏,才能顺利达到理想的目标。

  尽管有瑕疵,但业委会选聘新物业,仍是小区业主享受更好服务的开端,体现了小区业主应有权利。小区选聘新物业,也给物业上了一课。旧物业拒绝撤离小区,只是暂时现象,物业服务做不好,业主不满足物业的服务,物业迟早会丧失优先被聘的权利与机会。但物业服务的优劣,业主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在有机会决定和选择物业时,一定会有所甄别,把可能提供更好服务的公司推向前台,而让不能使他们满意的物业逐出小区。所谓的双向选择,在这里,其实只有唯一选择,所有物业当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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