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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快递男孩”遗弃罪不该袖手旁观
http://www.scol.com.cn(2018-1-17 8:10:2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一则青岛6岁“快递男孩”小长江的消息持续刷屏,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的关注。青岛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任林松告诉记者,1月15日上午,小长江已经被送到了福利院安顿下来。(1月16日《新京报》)

  “6岁快递男孩”的新闻一出,立即让网友泪奔:这么小的孩子就要送快递,多么懂事的孩子,多么可爱的孩子。在媒体关注之下,当地有关部门也进行了关注。如今孩子已经被暂时安置在福利院。接下来,警方会继续调查,在补充完手续情况下,将按照法定程序妥善安置。未来福利院就是“6岁快递男孩”的家了。

  孩子的未来有了保障,到了这里似乎也是皆大欢喜。可是,“6岁快递男孩”的结局并不算完美,因为福利院不是他最美好的家。也就是说,福利院并不是他该有的家。

  “6岁快递男孩”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孤儿,小长江今年约7岁,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其父亲生前工友颜先生带小长江一起从老家枣庄来青务工,居住生活在徐州北路6号申通快递点。孩子的父亲虽然去世了,但是孩子的亲人还在,他会有爷爷奶奶,他会有外公外婆。当然,这些亲人可能因为年龄大了,养育他存在困难。但是,要知道的是孩子还有亲生母亲。虽然说,母亲已经改嫁了,但是改嫁不是不养育孩子的理由。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类似的父母。比如,有的父母离婚了,双方都不愿意养育孩子,让孩子成了事实上的“孤儿”,没有人照顾。比如,父母一方不在了,另外一方组织了新的家庭,也会将孩子不管不问,让其自己生活。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也总是宽容的,认为这些父母在遭遇了人生变故之后,十分不容易,丢弃自己的子女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而实际上是,无论丢弃孩子的原因是什么,都是属于犯罪行为,触碰了遗弃罪的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很明显的是,“6岁快递男孩”就有被遗弃的性质。作为孩子的妈妈,寻找自己的幸福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寻找自己的幸福,不是将孩子抛弃的理由。再艰难,妈妈都有养育孩子的责任。将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就应该履行自己的责任。放弃对孩子的照顾,不能再让遗弃罪袖手旁观了。否则就会让丢弃孩子现象,以各种各样的理由继续上演。

  “6岁快递男孩”的家,不应是在福利院。(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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