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关于“雪乡宰客”的文章引发网友关注。今日(1月3日),黑龙江大海林林业地区旅游局局长刘忠才表示,经查,文章中提到的赵家大院确实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按照规定已对其处罚5.9万余元,同时发现赵家大院在卫生及消防方面也存在问题,已责令其限期整改。(1月3日《新京报》)
雪乡,现在已成为著名的旅游风景区,却因为“雪乡宰客”而更有名,不过,这个名是“骂名”,使旅游形象降至最低,一个旅游风景区,能够经受得住几次“宰客”的曝光?
“雪乡宰客”看起来是属于实,当地旅游部门已经对涉事的赵家大院处罚5.9万余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虽然从处罚来看,也算是较重了,但能否起到震慑效果,恐怕很难。之所以这么说,还在于当地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形象的维护路径。换言之,就是看拿出什么措施来维护当地的旅游形象?从当地旅游部门的回应来看,是让人担忧的,一方面强调涉事旅馆不属于核心景区,是村民自办的家庭旅馆,那么核心景区是否就没有问题,更要问,不是核心景区难道就允许出现“宰客”吗?只要属于当地旅游风景区,就应该严管;另一方面当地旅游部门强调属于个案。这有点自欺欺人,只要从网上查找一下,不难发现,投诉雪乡“宰客”的绝非个别。在2015年,就有网友曝黑龙江雪乡宰客严重 ,土炕标间3200元,还说出不去雪乡的三大理由:涨价无底线,坑你不商量;粗暴经营,挣钱都挣的不耐烦了;无赖经营,到处收费。时隔两年多了,却仍然出现 “宰客”现象,难道是个别的吗?更为可笑的是,当地旅游部门竟然表示,网帖中存有不实信息,正考虑走法律途径解决。而所谓的不属实的信息内容,则是雪乡售卖的桶面60元一桶及餐馆中酸菜炒肉丝几百元一盘。这恐怕也未必一定就不属实,只是不知道是否进行了调查,是否调查过游客。
风景区出现“宰客”看似偶然,实质上是必然。如果当地监管部门对于“宰客”是“零容忍”的,是要极力维护当地旅游形象的,自然会在监管和惩罚方面狠下功夫,不允许有“宰客”现象出现。表现在监管方面会是严密和周密的;表现在惩罚方面会是相当严厉的,比如“一次性死亡法”,只要有一次出现“宰客”现象,就必须离开风景区不能再经营。可现在罚款虽然高达5.9万余元,但责令整改却只有短短的几天。总体而言,惩罚是“温柔式”的。
如果不切实维护旅游形象,游客自然会用脚投票,到时候,受损的必定是雪乡。从回应看出风景区经营理念,雪乡对“宰客”的回应是令人担忧的。(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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