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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教师”的师德缺憾让人不满
http://www.scol.com.cn(2018-1-14 7:45:1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向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上海闵行区一中学语文教师缪某在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公示期间受到质疑,该教师曾于2015年在医院与医生发生肢体冲突,网友对其师德提出非议。闵行区教育局12日作出回应,认为该教师不存在师德问题。(1月13日 新华网)

  曾经殴打医生的女教师缪某,时隔两年想评高级职称,网友却仍然不满。有网友说,“这样的人也能评上高级职称?太没道理了!”引发网友不满的核心问题在哪里呢?笔者认为,让网友不满的核心问题,是缪某存在着师德缺憾。

  对于网友的不满,上海闵行区教育局12日表示,缪某“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工作符合程序,当事人不涉及违反师德问题。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包括体罚学生、有偿补课、歧视学生等10类与教育教学直接相关的行为。应该说,缪某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或者说是在校园内,不存在违反师德的问题。

  那么,缪某在校园外的道德表现如何呢?2015年9月,缪某因取化验报告,将上海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的一位医生打到鼻梁骨折、尿失禁。缪某在医院动手打人,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其道德存在严重的缺憾。

  社会公德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社会成员之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秩序,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最起码的道德要求。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是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互为基础、互相促进的关系。遵守职业道德与遵守社会公道缺一不可,同等重要。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指出:“教师的人格是进行教育的基石。”教师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才能起到人格感召的作用,才能培养出言行一致的人才。教师即使离开校园环境,在日常生活中,教师也具有道德示范作用,因为教师在生活中的言行都可能产生道德的影响,特别是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上海闵行区教师缪某在医院殴打医生,损害教师为人师表的形象,意味着其道德修为并不过硬。而教师缪某在社会生活中出现失范行为,必然降低其人格魅力,影响到学生对其在育人上的信任,难以起到“以教师人格塑造学生人格”的作用。

  康德曾说:“世上最奇妙的是我头上灿烂星空和内心的道德准则。”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师德应全面过硬,良好师德应体现在校园内外的方方面面。上海闵行区教师缪某在发生殴打医生事件后,其申请落户、评高职一直让网友不满,警示教师们要重视师德建设,做到在校内校外、课堂上下保持一致;提醒教育部门在对教师师德的考核上,既要重视校内的考核,也要重视校外的考核,注重教师师德上的综合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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