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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发文推荐电脑”有何猫腻?
http://www.scol.com.cn(2018-1-10 8:16:2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贵州省黔东南州教育局下发文件,推荐学生使用“思创笔记本学习电脑”。目前,黔东南州教育局纪委已就此事成立了调查组,就此事中是否存在利益关系对州电教站进行调查,同时责令企业对购买了该商品的学生提供无条件退货服务。(1月9日中国青年网)

  虽然黔东南州教育局负责人称,之前下发各县市的文件是由州电教站起草下发的,只是加盖了当地电教站公章,没有加盖州教育局公章,严重违反公文规定。但记者获得的《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关于转发<黔东南州教育局关于推荐使用“思创笔记本学习电脑”>的通知》这份“红头文件”显示,2017年12月11日,凯里市教科局要求“各镇(街道)中心校、市直属学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黔东南州教育局的文件精神,结合各校实际,“在学生自愿基础上,做好该产品(思创笔记本学习电脑)的推广和使用工作”,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教科局远程站,以便总结提高。该文件盖有凯里市教科局印章。试想,如果不是黔东南州教育局要求的,凯里市教科局会转发这份文件吗?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各种名目繁多的“电子教育”项目也在各地不断出现。黔东南州教育局要求各校结合自身实际,“在学生自愿基础上,做好该产品(思创笔记本学习电脑)的推广和使用工作”。名义是“自愿”,实际上是“强制”。试想,如果下面哪个县(市),哪个学校不重视不执行,意味着不把州教育局放在眼里,意味着就是对州教育局的工作不支持不配合,是在故意让州教育局难堪。学校领导的考核、升迁,学校建设投入经费的拨付等等,校长怎么能不考虑后果呢?

  各个学校接到教育局的文件后,要求学生购买电脑。学生家庭条件有好有差,有的家庭比较困难,让他们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来购买这个“电脑”也是个不小的负担。所以,虽说“自愿”,其实也是一种“强迫”,因为没有能力购买的学生,就意味着不能跟其他同学那样一样学习,或者购买了其他电脑,软件配不上,就不好使用,这对他们的心灵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这是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歧视,有失教育公平的原则。

  教育改革是件好事,前题必须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推进。也就是说学校如果确实需要购买“电脑”,不能指定购买某一产品,只要安装统一的软件就行了。这个教育局之所以发文帮企业推销电脑,不得不让人怀疑其中有某种利益关系。一个州有这么多学校,这么多学生,这是多么大的一个数字啊!其中的利润有多少恐怕只有教育局的官员他们自己知道了。再说这么大的一个项目却没有通过公开招标、竞争的方式进行采购,而是指定企业,其中的“猫腻”更是说不清了。因此,对于这个教育局发文推销电脑的问题,不能只将学生已购买的电脑退还算了,让不能让这个教育局自己去查自己,应该由上一级纪检部门认真去查一查中间有没有什么猫腻,如果其中确实存在着不法利益交换等问题,必须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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