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替人出头”是假,吸引眼球是真
http://www.scol.com.cn(2018-1-29 7:42:5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晃动的镜头中,一位极具正义感的“大哥”在听取求助人的倾诉后,带领数名小弟出击,用暴力手段帮助求助人讨回公道。求助人的求助理由五花八门,如遭无良老板欠薪、社会人员勒索、讨债人员逼害、“渣男”坑害等等。而“大哥”的解决手段非常直接,如酒瓶抡头、强逼吃屎、废其双手等等。近日,网络间涌现大量宣扬以暴易暴主题的短视频公众号,其视频内容充斥暴力、粗口。(1月28日《新京报》)

  当下,涉黄的公众号已经被关上大门,那些自媒体想要弄出“爆款”,也只能另辟蹊径,走暴力之路了,结果“替人出头”以暴易暴的小视频开始火爆,据了解,这些公众号视频的点击量,大多能达到10万+规模。从而实现了“数钱数到手软的”目的。

  “替人出头”,听起来挺解气的,你有冤,好吧,我给你出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在法治社会,需要怎样的“替人出头”?不是以暴易暴,不是去打人,而是通过法律路径维权。可“替人出头”的小视频,虽然冠之于“正义”、“正能量”等字眼,但实际上却是为了吸引眼球,弄成爆款。一种小视频是“以假乱真”,故意采取模糊的方式拍摄,没有标明是虚构的,让人误以为是真实发生的场景,从而更能夺人眼球;另一种是真的替人出头,却是以违反法律为前提。极力宣扬暴力,虽然在视频最后打出“法律最终会惩治坏人”等字眼,但在整个视频过程中是煽动使用暴力解决社会问题,既有悖于社会公德,也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属于该法规明确禁止的行为。第四十七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而这些“暴力”的视频为何通过平台审核,主要一方面是不涉及到色情,把关不严,另一方面平台也是想通过“暴力”引流量,毕竟弄成爆款,最大的受益者恰恰是平台。  

  公众号之类的自媒体,靠的是吸引眼球赚钱,引的流量越多受益越多,而一些平台更是恨不得每一个自媒体作者都能够弄出爆款,那样会吸引更多的广告商,从而获得更大的利益。“替人出头”的小视频之所以火爆,固然与一些拍摄者的“私心”有关,但更与平台的“私心”有关。如果平台故意把关不严,故意将“暴力”视频推荐成爆款,自然会引来更多的拍摄者拍摄“替人出头”视频,更重要的是,现在禁止了色情和暴力,下次还会出现什么?难道只能由平台牵着鼻子走?以法律的手段治平台,这才能达到根本性的效果。(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