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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阻不当行为,有法护航行更远
http://www.scol.com.cn(2018-1-25 7:39:0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兆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月23日,备受关注的“劝阻吸烟致死案”二审宣判。河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审判决,驳回田某某的诉讼请求。此前,在郑州某小区电梯里,医生杨某劝阻一位老人不要在公共场所抽烟,其后不久老人心脏病发不治身亡。杨某遂被老人家属田某某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杨某补偿老人家属1.5万元。而郑州中院此次的二审认为,杨某的行为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个判决向舆论释放出一个信号:劝阻不当行为,应该得到法律的鼓励。(1月24日《人民日报》)

  郑州的这起事件是一起极端的案例。老人在公共场所抽烟,医生杨某加以劝阻,不久老人心脏病发不治身亡。我们对老人的不幸身亡深表哀悼。老人的家属可能认为老人的身亡与医生杨某劝阻有关,其实不尽然。老人的心脏病不可能短时间内有,应该持续一段时间了。别人劝导老人不要在公共场合抽烟,老人应该第一时间思考自己做得对不对。如果做得不对,应该闻过则喜,及时加以改正。老人本应给全社会树立言行文明的榜样。在公共场所抽烟显然是不文明的、不妥当的。

  在公共场所抽烟,不仅有害自己的身心健康,还会造成环境污染,会给他人的身心健康带来负面影响。看到别人在公共场所抽烟,人们应该加以劝阻,这样可以形成相互监督的氛围。我国控烟工作推进了很多年,力度不断加大,一些城市出台了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的规定,香烟盒上印上了“吸烟有害健康”的字样,但吸烟的人减少得不明显,这说明控烟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控烟,除了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外,应该激发起人们的主观能动性。自己不抽烟,在公共场合碰到别人抽烟及时加以劝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让人们站出来互相监督,要有法律保驾护航。在这起事件中,如果医生杨某最终还要赔钱,劝阻别人不当行为会赔本,可能会让公众觉得劝阻别人不当行为不值得。如果真的那样,愿意劝阻不当行为的人会变少,那对建设文明社会是相当不利的。站出来劝阻别人的不当行为,本身需要勇气。有时候,站出来劝阻别人的不当行为,面对的可能是意想不到的风险。所以,对劝阻不当行为的人,我们应该给予鼓励,至少不能让其吃亏。二审判决杨某的行为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在为劝阻别人不当行为的人撑腰,会坚定人们劝阻不当行为的决心。

  法律为劝阻不当行为撑腰,人们日后碰到不当行为,要站出来加以劝阻。当然,这可能有一定的风险,但不能因为有风险就不站出来。在站出来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既要勇为也要智为,不能盲目、冲动。站出来劝阻不当行为,劝阻的人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劝阻的人也要虚心聆听,不要听不得别人的意见。“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别人劝阻自己,被劝阻的人不能认为脸上无光。有错误勇于承认错误并积极加以改正,才是正确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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