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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治病后付费”制度有待完善
http://www.scol.com.cn(2018-1-21 10:18: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本为了解决病人就诊麻烦的“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却遭遇到了尴尬:偏偏有人看了病却不交钱。这种情况导致贵航贵阳医院月损失高达5万余元。(1月19日工人日报)。

  通常情况下,进医院看病住院,先得缴纳一笔数千元的押金,这让一些贫困患者或者急需救治的患者十分为难。特别是遇到突发急病的情况下,由于这些贫困家庭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因而容易耽误病情,有的甚至因借不到钱而不得不放弃治疗,在家等死。现在,患者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由定点医疗机构与新农合经办管理机构之间进行结算。患者得了病,先去治疗再说,防止小病拖成大病,防止耽误治疗把病情搞复杂了。这不仅解决贫困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还为患者节省大量时间,收费窗口排长龙的现象消失了,医院的各个流程便捷了,办事效率也得到大大提高,可以体现政府对患者的尊重和信任。

  然而,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后,出现了一些人“逃费”的情况,这表面上看似是有些患者不道德,实质上是制度还存在缺陷。出现逃费,一种是病情比较轻微的患者,当其拿到就诊卡,获得医生诊断,确认病情并无大碍后,选择逃费;另一种是病情一般的患者,在医生诊断并开好处方后,自认为医院药品昂贵,随后选择逃费拿着处方到外面购药;还有一种是病情危重的患者,在得到医生确诊后,不接受医生的建议及诊断结果,选择逃费到其他医院就诊。当然,还有一种是家庭确实困难,一时交不起这笔医疗费。

  要想不出现“逃费”的情况,必须完善“先诊疗后付费”这项制度。试想,如果有信用机构参与医保制度,个人就医费用的记录与自己的信用记录或者家人的信用记录相联系起来。一旦出现恶意逃费的行为,相关的信用记录就会出现污点,下次就医时就会遭到医保支付的拒绝。那谁还敢在看病后不付费,除非“逃费”人和他的家人永远不要进医院。但对于一些有特殊困难的患者,那要另行处理。可以让他们暂时缓交,通过申请救助,让有关部门组织募捐等帮助还上。

  2017年3月,国家卫计委印发《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要求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县域内实施农村贫困住院费用“先诊疗后付费”。各地医院在执行这一政策的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并不奇怪,关键是出现问题后要及时完善这项目制度,不让某些人有空子可钻。各地要根据国家卫计委的《方案》,对于恶意欠款人员,要建立“恶意拖欠住院费用”黑名单制度和其他各种保障及兜底机制。医保(新农合)经办管理部门暂停其医保(新农合)待遇,直到所欠费用全部还清。用制度唤醒和惩戒失信者,这样,既不能让老百姓看不起病,也不能让医院来承担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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