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是衡量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标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为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外语、计算机不再作统一要求,职称评审权限合理下放,一些新技术、新职业被纳入评价体系……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实施一年来,各地纷纷出台细则,推动落实,成效初显。(1月18日《人民日报》)
2017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年来,各地出台实施细则,推动政策落地。这次职称制度改革,拿出了以“活、放、破”为标志的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的重大举措,对于推动形成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提高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具有重要的意义。
活,灵活务实。《意见》提出,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与此同时,论文也不再是评价人才的唯一指标。应该说,外语、计算机技能、论文很重要,但并不是对每个岗位、每个人都同等地重要,如中医药、工艺美术、中小学教育等专业,就不甚重要。针对“唯论文”和外语、计算机技能与职称挂钩等突出问题,这次职称制度改革系统地将职称评价标准归结为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实现“干什么、评什么”,体现出灵活、务实的导向。
放,下放权限。《意见》提出政府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公共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微观管理,减少事务性工作。这次职称制度改革,体现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改变以前职称评定“政府评、组织评、领导评”的人才评价机制,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重点是对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逐步下放职称评审权。职称改革的关键就是去行政化,赋予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定中的人事权力。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强化自主评审,有利于促进人才用管结合,激励人才热爱本职、尽职尽责。
破,打破限制。《意见》提出,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职称制度改革的“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打破身份限制。让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二是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许多行业中新技术、新职业相继产生,对新技术、新职业人才敞开职称评审的渠道,全部纳入职称评价体系。三是打破职业生涯“天花板”。一些地方将之前基层单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设置到正高级,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从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的双重提高中获得应有的尊重,从而更加激发其投身基层工作的热情。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事关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调动和发挥。职称制度改革已取得初步成效,要继续深化和推进,认真落实各项任务,让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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