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网聚蜀语 >> 正文
自媒体,你没有编造“网络爱心事件”的权力
http://www.scol.com.cn(2017-12-21 9:26:2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2月5日,微信公众号“大乐山”发表题为《乐山这个老爷爷真心酸!深夜还带着傻儿子桥头卖菜!背后故事让人落泪》的文章,描述了老人带傻儿子买菜的艰辛,一夜间阅读量“10万+”。次日,很多人特意找李显华老人买菜,菜被抢购,且利润是往日数倍。但媒体介入调查发现,李显华家是拆迁户,获赔20余万元,夫妇俩每月领着社保金,儿子有政府补助,家人生活有保障。蜂拥而至的同情和感动后,是纷至沓来的口水和责骂,他被贴上“骗子”的标签。(12月20日 《成都商报》)

  不经意间成了“网红”,受到网友们的怜悯、同情和援助,但随即又在真相水落石出后,被众多网友责骂为骗子……短短几日内,李显华老人陡然经历了天翻地覆的心理历程。这场变了味的网络爱心事件,在剧情反转和舆情喧嚣中落幕,但谴责与追问不会因此止步。虚伪的从众式网络爱心样本引爆了愤怒情绪,让步履姗姗的网络慈善再次受到伤害。

  然而,受到伤害的何止伸出援手的网友和网络慈善?还有夹裹其中的卖菜老人,因为真相被澄清后,网友对他的网络暴力逐步转变为现实中的流言蜚语,卖菜时,李显华听到有人说“他是骗子”。事实上,李显华老人蒙在鼓里,他在找补别人多付的钱时,别人常常会跑掉,他并没有欺骗网友的本意。虽然李显华老人有20万补偿款,领着社保金,智障儿子有国家补助,但他靠卖菜补贴家用,自力更生,不应被骂为“骗子”。

  追根溯源,欺骗网友的不是卖菜老人,而是不负责任的自媒体。众所周知,自媒体不是新闻采编机构,没有发布新闻信息的权力,也不能发表与事实不符的事件,无论你的初衷是多么纯净和良善。而涉事的微信公众号呢?它发现朋友圈流传的一则短文颇能戳中公众泪点,具有深度挖掘和提升阅读量的潜力,便不深究真相,或者有意隐瞒事实,反而添枝加叶,添油加醋,编造了的这起网络事件。它虽然没有发动网友捐助,但对网友热情援助起到了催化剂的效能,爱心事件反转,此举不但伤害了网络慈善,也让卖菜老人网络暴力的标靶。

  该自媒体辩称,30多年来,卖菜的父亲对智障儿子不离不弃,发文只是因对这种真情的感动,只是希望把这种爱与坚守的精神传递给每一个有温暖的乐山人。但这样的辩解没有什么说服力,冠冕堂皇的借口掩盖不住提高阅读量和点击率的醉翁之意,虚假的“苦难”换不来真心怜悯,浇灌不出慈善的艳丽花朵,反而弄巧成拙。

  自媒体,你没有编造“网络爱心事件”的权力。2017年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等各类新媒体纳入管理范畴。其中规定,未经许可不允许发布新闻,不允许散播不实消息,它被网友称为规范自媒体的一柄利剑。新闻事件中的肇事自媒体发布不实信息,即便有催人向善的初衷,也应受到惩戒。当然,其他的自媒体也要以此为戒,精心运营,为受众提供真实可靠、营养丰富的精神食粮。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