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浙江丽水市蒋女士收到陌生人快递来的“毒苹果”而又追查不到寄件人的新闻引发网络广泛关注。让人意外的是,警方持续半个多月调查发现,这是一起乌龙事件。原来,这些苹果是蒋女士的丈夫在微信上购买之后,委托微信商家快递的。至于说,为何苹果毒死了老鼠,还需要进一步调查。(12月30日《澎湃新闻》)
莫名其妙收到一箱苹果。收件人感到十分奇怪,找到快递公司寻找寄件人。但是,快递公司竟然声称“找不到寄件人”,只能查询到这箱苹果的运输轨迹。收到快递苹果的市民长了个心眼,自己没敢吃这些苹果,而是购买了几只小老鼠,让小老鼠“以身试吃”。这一“试吃”惊出一身冷汗,吃了快递苹果的几只老鼠死亡了。看到这个结果,收件人赶紧报警。
经过半个月深入调查,警方给出的结论是:所谓的“毒死老鼠的毒苹果”,是收件人蒋女士丈夫购买的,是在外地的丈夫委托微信商家快递的。如此看来,确实是乌龙事件。“毒苹果没有毒”是不是终点?虽然是虚惊一场,但是,我想探讨的是,“查不到寄件人的快件”事件中的快递公司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有人一定会说,和快递公司有什么关系?我想,这就需要说到“快递新规”了。为了确保快递的安全,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出台了快递收件的管理制度。这个制度包含两个层面。其一,是所有快件必须实现实名制;其二,所有快件必须做到开箱查验。也就是说,快件要想进入快递环节,必须经过实名制的关口和开箱查验的关口。很显然的是,这箱子“乌龙苹果”是绕过了“快递新规”的。
从报道的情况来看,存在的问题有这样几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上面没有留下寄件人的真实姓名,只是落款“某某村”的地址;一个层面是,快件留下的电话号码是打不通的;再一个层面是,承接快件的快递公司查不到寄件人信息,既没有身份证号码,也没有具体的姓名。
由此不难看出,虽然“乌龙苹果”事件中,快递公司没有“主观故意”,却存在“责任失守”,是他们没有坚持快递实名制,而给“乌龙苹果”留下了空间。快递实名制是确保安全的需要,也是具有法律尊严的。遗憾的是,一些快递公司就是为了利益我行我素。快递实名制已经推出好长时间了,但是当“梅长苏”和“西门庆”都能绕过实名制投递成功的时候,当“快递垃圾”、“快递毒蛇”一再出现的时候,实名制和开箱查验的规定已经沦为摆设。
对快递实名制的追问不止一次了,前几天上海的几家快递公司刚刚因为没有执行实名制而被处罚,快递公司为啥就不长点记性?“乌龙苹果”找不到寄件人,规定推出这么久了,舆论质疑这么久了,快递实名制咋还是摆设?“毒苹果没有毒”,不能只是快递实名制的一场虚惊。(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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