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云南导游嫌购物少怒骂游客来骗吃骗喝”的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湖北武汉游客曹女士到云南景洪旅游时,录下一段女导游在车上骂人的视频。曹女士说,因自己没买翡翠,买的茶叶不到2000元,就遭到导游怒斥,还被赶下车。导游叫嚣:“不要以为你把导游视频录下来,回去投诉就有效……”(12月20日《春城晚报 》)
云南省是旅游大省,但却也是旅游乱象频发的地方,虽然几乎每一起引起媒体关注的事件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理,但旅游乱象仍然未能断绝,这让人深思,而导游叫嚣的“要以为你把导游视频录下来,回去投诉就有效……”这句话中恐怕点出了问题的实质,治旅游乱象首先要保证“投诉有效”。
今年3月24日,云南省印发《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详细列举了七大类共22条整治措施,被称为“史上最严22条旅规”。其中第四条,就明确禁止“不合理低价游”,并提出了“黑名单”和行业禁入的措施。今年6月,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曾通报,云南执行“22条”以来,两个月共查处涉旅案件276起,行政处罚罚款206.02万元。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为何仍然会出现“云南导游嫌购物少怒骂游客来骗吃骗喝”?这说明一方面治旅游乱象并不是短时间内所能够解决的,另一方面治旅游乱象需要找准“穴位”。一个地方的旅游形象有多高大,一个地方的旅游市场是否有问题,这不是检查团说了算的,而是由游客得出来的结论。旅游过程中遇到问题,自然要投诉,但向谁投诉,投诉多长时间才能解决,投诉之后的有效率有多高,这是游客最想要知道的。为何一些游客遇到问题,却选择忍了,原因就在于投诉无门或是投诉无效,也就只能选择吃亏,而当地相关部门则可能觉得当地旅游市场没有什么问题了,连投诉都收到很少了,可实际上却恐怕不是这么一回事。
一个地方要想维护正常的旅游秩序,要想树立高大的旅游形象,就需要对任何扰乱当地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零容忍”,但仅仅是事后查处,或是等到媒体报道之后才介入,恐怕都有损旅游形象,都无法及时保障游客的权益。最需要做的是,畅通游客投诉渠道,将投诉工作做得完美,其一,投诉渠道要多,线上线下均可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均有效;其二,投诉渠道要广而告之,要让游客触手可及;其三,游客投诉满意率要达到百分百,换言之,就是每一起投诉都要有调查有解决有答复。当投诉能够获得游客满意,那旅游乱象基本上能治好了。保证游客“投诉有效”需要法律保障,需要责任心护航,需要问责开路,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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