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2月20日起,铁路部门将推出“铁路畅行”常旅客会员服务,以后购买火车票的积分可兑换车票。积分首次达到10000分以上,即获得积分兑换资格,可用于兑换铁路部门指定车次的列车车票,但是“购票积分”需要在期限内使用,否则过期作废。(12月17日《扬子晚报》)
铁路部门推出的“购票积分”反响不错,大多数人都在叫好。具体分析,叫好的原因有这样几个层面:其一,这是铁老大的一次放下身段,知道让利于民了;其二,经常乘坐火车的乘客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其三,说明铁路改革在不断深入,未来铁路出行还有更多利好。
这些说法和观点都没有任何错误。不过,如何审视铁老大的“购票积分”,恐怕不能只看到“铁老大终于放下了身段”。这其中更大的属性还在于,这次“购票积分”更多的因素是商业营销。铁老大的本意还是在唯利是图,还是在争夺利益。要想获得“购票积分”,你必须是他们的会员,必须“经常乘坐列车外出”。
按说,这样的规定也没有什么,毕竟“购票积分”也算是额外福利。最大的问题其实是对于“购票积分”更多的霸王式样的约束。这个霸王式样的约束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换取免费的车票必须是指定的车票;其二,换取的免费车票不办理退票、变更到站业务;其三,积分需要在规定期限使用,过期作废。
乘客在依靠“购票积分”换取免费车票的时候,就会遇到十分尴尬的情况。比方说,乘客想到南京出差,而铁路部门提供的是“指定的车票”,是开往北京的,是开往河北的,乘客想到南京,你指定其他地方车票有什么意义?比方说,乘客想到南京出差,铁路部门也愿意提供“南京方向的免费车票”,但是乘客想“白天坐车”,你非要指定“晚上的列车”。比方说,乘客想“坐动车到南京”,你非要指定“到南京的慢车”,这样的服务是不是也不人性化?
还值得一说的就是“指定的免费车票”不能改签,不能退票,不能更换其他终点站。“免费车票”,也是乘客“购票积分”换来的,“购票积分”之后的车票,也是乘客的利益,岂能不退票,不改签?如此多的约束,让人们有了铁路部门“赠送滞销车票”的嫌疑。
“购票积分”是个好事情,应该把好事情办好,而不是设置这么多的约束。再说了,最好的让利是降低车票的价格,是让更多人乘坐列车出行更加便宜和方便。铁路“购票积分”不该“指定火车票”,要让乘客想换取什么车票就换取什么车票,要赋予乘客领取“免费车票”“挑肥拣瘦”的选择权。(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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