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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神药广告”必须打到“七寸”
http://www.scol.com.cn(2017-12-12 8:31:5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莎普爱思滴眼液广告成为舆论焦点。有媒体质疑莎普爱思没有明显药效,却过度宣传治疗白内障的功能,并由此实现巨额盈利。那么,医药广告如何保障其科学性真实性?虚假医药信息对消费者带来哪些危害?模糊处理打擦边球,医药“神广告”靠哪些伎俩迷惑人心(12月11日《法制日报》)

  人们对“神药”轻信,主要是受“神药广告”的影响,这在本次记者调查中也得到了证实。报道中的李先生,坚持为近8旬的老母亲买了莎普爱思眼药水,并坚持用到现在,但他老母亲的视力没有什么改善;李先生恰恰是受了“神药广告”的诱导。这么多年过去了,无疑耽误了他老母亲白内障的治疗,而李先生仅是众多相信“神药广告”的典型代表而已。

  然而,即便是“神药广告”打擦边球,只要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遏制“神药广告”的发布,就是“神药广告”再神,也能遏制住。遗憾的是,有关部门总是在告诫人们如何识别“神药广告”,却少在遏制“神药广告”播出上尽心用力。民众的医学常识总是欠缺,不能把每名患者都培养成识别“神药广告”的专家,也绝不可能做到。只有加强监管,使“神广告”无法播出去,如此才能遏制“神药广告”的蔓延。

  如今,只要打开电视、拧开收音机、点开互联网,眼前就是无孔不入的医药广告。且无论是莎普爱思,还是什么“祖传秘方”“医学奇迹”,乃至攻克世界性难题的“神医”或“神药”,被吹得神乎其神,仿佛没有治不好的病。那个退休后当群众演员、让哭就哭让笑就笑的“电视神医”刘洪滨不就是例子吗?她能成为各家视听媒体的“香饽饽”,莎普爱思能够占领众多传媒,不正是这些媒体给其提供了非常好的传播平台吗?

  人们痛恨“神药”延误病情害人,也痛恨幕后者操纵的无耻行径。可是,虚假医药广告屡禁不止,难道仅是该谴责或处罚“神药”的生产者吗?“神药”的生产者和广告的操纵者实属可恨,但如果这些人没了播出平台,就是他们有再大的本事,播不出去也是白搭。因此,在打击“神药”的同时,千万别忘了也该好好治理一下那些“神药广告”的播出平台。打蛇要打七寸,这几乎人人皆知。如果把“神药广告”比作一条毒蛇,那么,打这条“毒蛇”就必须打到它的“七寸”。

  可见,原来对“神药”的遏制不利,就是因为没有遏制住铺天盖地的“神药广告”。以前,对于“神药”之类的虚假医药广告,各部门联合曾打击过多次。虽然每次打击后,“神药广告”就有所收敛,可是风声一过,这类广告就会卷土重来,迅速蔓延,继续误导患者。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发布“神药广告”的平台还在。所以,“神药”害人,问题还是出在“神药广告”播出这个源头上,掐断了播出平台,“神药广告”就不会如此嚣张。

  今年8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领域涉医药广告管理的通知:全面梳理网络视听节目涉医广告,立即清理虚假代言。近期,又停播了“苗仙咳喘方”等40条违规电视广告。这仅仅是一个开始,而对“神药广告”监管不力、审查不严的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乃至处罚,还缺少具体的硬性规定。就是说,还是没有打到“神药广告这条”“毒蛇”的“七寸”。

  “神药广告”人人痛恨,必须铲除,哪怕它以何种面目出现,媒体平台都必须寻求专业识别,以防假广告害人,还民众一片健康净土。由此,对“神药广告”的播出,不能仅要求播出平台“自律”,还要采取“他律”措施。一旦发现纵容者,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这才算打到了“神药广告”的“七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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