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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举报部分城市网约车细则”寓言何解?
http://www.scol.com.cn(2017-12-9 8:30:4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邓海建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记者近日获悉,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已经就“部分城市网约车细则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涉嫌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向相关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举报。而就媒体披露,目前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已经着手调查。(12月7日法制日报)

  从羞答答的商榷到赤裸裸的质疑,从悄默默的删改到暗搓搓的静观,属地版网约车细则大概已被不少媒体纳入“2017年烂尾新闻”之列。

  说“烂尾”,大概有两层意思:第一,今年4月发布的《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2016)》提出,一些地方细则不仅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更不符合共享经济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规律;而在今年6月北京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举办的专题研讨会上,多名专家指出属地版细则里“没有一家行政机关主动说明是否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耐人寻味的是——眼下,相较于煤改气断暖现象后环保部的“特急函”、莎普爱思事件后食药监立马督促启动临床试验,舆情汹涌的网约车细则质疑,似乎久久不曾等到逻辑上的回响。

  第二,2017年9月,泉州、兰州两市率先自省,相继重新修订早前制定的网约车实施细则。《法制日报》、《中国经济导报》等多家媒体密集发声,呼吁“重订网约车细则”能被更多城市见贤思齐。比较遗憾的是,更多城市仍在观望或博弈。数据显示,自2016年8月以来,全国已有超过150个城市相继出台地方网约车细则。然而,不少城市网约车细则含有不同程度的涉嫌排除限制竞争、有违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内容。有人以为自我调整是个“打脸”的过程,殊不知决策微调恰恰是程序正义之所在。

  属地版网约车细则雷打不动且落地生根,而胜于雄辩调查数据却告诉我们:2017年6月的打车难度与2016年6月相比,北京增长12.4%,上海增长17.7%,广州增长13.2%,深圳增长22.5%。而截至今年7月,全国获得网约车驾驶员证的仅有约10万名司机,还不及滴滴平台高峰期司机总量的0.6%。一方面是打车贵打车难重新抬头,另一方面是网约车司机被拦在细则门槛之外,在全国多省市试水公车采购向网约车平台开放的语境下,实在有必要摈弃口舌之争,让网约车先行先试的步子再大一些。

  值得一提的是,在属地版网约车新政死不改悔的日子里,网约车平台与城市交通的“数据联姻”、乃至自身的新能源战略,都已迭代了N回。而一些地方传统管制思维,仍停留在2016年的夏天里。十九大提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既然网约车在共享与效率、绿色与生态上共识渐多,又既然属地版新政多是掣肘在传统利益的格局里,为什么不能将“重调网约车细则”纳入全国性决策议程呢?

  凛冬已至,暖春不远。按照科斯定理,只要产权明晰,资源仍会往最优化配置的路上奔去。网约车的螺旋式之路,纵使山高水长,亦会花明柳暗。最美好的追问是:2018年的全国两会之前,重调网约车细则能成为地方公共治理中的主动篇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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