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文化部2017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介绍解读。据悉,该法律是国家层面公共文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其中涉及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建设等举措引发关注,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15日中新网)
多年来,国家为全民阅读可谓煞费苦心,不断出台各项政策鼓励民众读书,以让其有更多阅读的获得感。从2008年启动研究制定的《公共图书馆法》,于今年4月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今年11月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正式颁布。该法使公共图书馆的健康发展有了保障,强化了政府的保障责任,是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提高效能”作为努力方向,这必将对全民阅读,构建书香社会起到推动要作用。
该法的亮点颇多,升级了公共图书馆的相应服务,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服务、管理和保障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尤其是在免费服务方面,在文献信息查询、借阅;阅览室、自习室等四类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而且,在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公众可参与考核等方面也上档升级。而在方便少年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阅读上也有新规定。针对过去周末和节假日不开放,该法规定公共图书馆在公休日应当开放,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有开放时间。
以前,不少人感觉到公共图书馆阅读不方便,借阅手续繁琐不说,不少图书还收取一定费用。而且,在开放时间大家基本都忙于工作或学期。而如今,《公共图书馆法》对公众关心的问题做出了积极回应,这将更方便人们阅读。
国家法律层面对公众免费阅读的平台搭好了,接下来各位都准备到公共图书馆免费读书吗?恐怕没那么乐观。一直以来,国人似乎还没有养成到公共图书馆阅读的习惯,其中原因复杂,一是原来就没有阅读习惯;二是受限于时间或精力;三是移动互联网的兴起使人们更“宅”。因此,即便阅读的台子搭好了,也未必会迎来全民阅读热潮;公共图书馆仅是人们阅读的一个渠道而已。智能手机的普及使大家从传统阅读逐渐转为网络阅读。
更令人担忧的是,就我国来说,爱书读书的人数一直没有多少增长。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年初发布的第十四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显示,2016年我国成年国民各媒介综合阅读率为79.9%,较2015年的79.6%只是略有提升而已,增加了仅0.02本。读书是发自内心的愿望,这需要长期培育。即便有人声称在“网络阅读”,但浅阅读居多,距离深阅读还差得很远。仅靠一部《公共图书馆法》就能使阅读人数激增恐怕不现实。
可见,在《公共图书馆法》即将实施,大家可以免费阅读公共图书后,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尤其要在如何使更多的人爱书读书上更用力。如今千奇百怪的“书吧”“书屋”,或是“书+X”书店看似红火,但差不多都是在“借书搭售”,对提高人们的读书兴趣作用有限,暂时的“抓眼球”不会长久。读书是发自于内心的一种难以压制的冲动,而非靠短暂的刺激。大家差不多都知道以书相伴的人生更精彩,但必须首先改变读书人数量少这一现实。
而如何提高全民阅读的热情,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也是一个巨大工程,既需要从读书环境的优化上用力,也需要在图书经营政策的倾斜上发力,更需要营造“读书光荣”“读书受尊敬”的良好氛围。这一过程定必然漫长,但只要坚持不懈,全民阅读的热情被充分点燃的那一天,一定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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