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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诉讼第一案”体现公民的责任和担当
http://www.scol.com.cn(2017-12-29 10:20:3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刚考上大学的小李在火车上被吸二手烟,起诉运营铁路局,获法院立案。昨天上午,该案开庭。有律师表示,该案意义重大,可称为“中国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12月28日《中国青年报》)

  现在高铁飞机都禁烟了,而普速列车则设置有吸烟区,这一方面是因为烟民多,另一方面是普速列车时间长,一些烟民承受不了,当然,也包括列车工作人员,因此人性化地设置了吸烟区。不过,在列车上设置吸烟区,本是不科学的,也有害人体健康,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一个大学生能够将运营铁路局告上法庭,体现了一个公民的责任和担当,让人点赞。

  吸烟有害健康。不过,从权利和自由来看,吸烟也是一个人的自由,只要不是在公共场所吸烟,不是在法律规定的禁烟区吸烟都是可以的。但普速列车上能否设置吸烟区?虽然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应该设立,但这种人性化只是针对烟民来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有害健康。记者调查发现,当有乘客在吸烟区吸烟时,吸烟区的PM2.5浓度高达914.90,车厢内的PM2.5浓度为269.03,而刚刚发车时该数值仅为61.12。这意味着,吸烟会使车厢内的空气污染成倍增加。吸烟所产生的烟雾是非常细微的颗粒物,甚至比PM2.5还要小,对人体有极大的危害。相关专家曾做过一个实验,在36平方米的密闭空间内点燃香烟,烟雾会飘散到所有角落。对于列车来说也是一样的,吸烟是人为造成PM2.5浓度的升高。

  说实在的,大家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也知道公共场合不能吸烟,但规定是规定,在现实中遇到在禁烟区吸烟的,也没有多少人较真,更没有人因为公共场所吸烟而起诉经营者或者管理者,现在虽然是第一次,但却“意义重大”,一方面敢于较真。社会的进步与较真的公民是分不开的,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推动普通列车禁烟,如果没有人投诉,如果没有人起诉,这种“伪人性化”做法还会继续,甚至还会沾沾自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第十八条更是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而普速列车设置吸烟区本身就是违反规定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既然吸烟区危害到乘客的身体健康,理应撤掉吸烟区。如果真的不再设置吸烟区,那些烟民也能够挺过去的,他们并没有你想象的那样脆弱。

  尽管现在还没有结果,但“无烟诉讼第一案”体现公民的责任和担当,这本身就是胜利,这样的公民多了,一些“伪人性化”的做法也会逐渐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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