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将至,职工福利又成了人们关心的问题。12月21日,全国总工会表示,最新出台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已经下发各地工会。《办法》中就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的各项开支作出了明确规定。逢年过节、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都可以有,电影票、当地公园年票也可以有。(12月22日《北京青年报》)
“这些福利可以有”,这则新闻是12月21日《人民日报》客户端第一个发出来的,尽管传统媒体的新闻到了22日才出来,但是叫好声早就在21日这天掀起高潮,所有舆论都在叫好,所有评论都在叫好。可是我想说的是,切莫把总工会的“福利通知”结果想得太好。
有人会说,你这不是叫板吗?难道有了“这些福利可以有”,还落实不好职工的节日福利?这次的结果会是什么,不敢妄下结论。但是,从以往情况来看,结果未必能像“想象的那么好”。
在治理腐败高压态势之下,腐败治理确实不错,可是也从一个极端到了另一个极端。腐败减少了,正常福利也消失了。逢年过节,私营企业职工带着礼品“欢欢喜喜把家还”,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却只能两手空空“情绪低落回到家”。治理腐败,显然本意不是让职工“没有福利”。然而,一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却因为种种顾虑,连正常职工福利也不愿意发了。有的单位发几十元一箱的水果,都要偷偷摸摸,一再告诉职工“要低调”,切莫四处宣扬。
“让福利再回来”的呼声一直走高。总工会不止一次发出“福利通知”,告诉基层单位,什么样的福利可以发,正常的福利需要有。但是,总工会的“福利通知”几乎成了一张废纸。
总工会的“福利通知”已经发布好多次。2015年春节发过一次,2016年中秋节和春节也发布过,到了2017年春节的时候也进行了发布。而实际上结果并不好,一些单位还是没有按照要求给职工发“正常福利”。
为何出现了这样尴尬?作为基层记者,也与一些单位领导做过交谈。他们的说法是这样的:总工会的“福利通知”,没有多大约束力。担心的总工会的“福利通知”是不是得到认可?比如说国家纪检部门并没有专门发布“福利通知”。如果按照总工会的“福利通知”办理了,万一被纪检部门追责谁来承担?
大家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在反腐高压态势下,基层官员不愿意承担责任是不对的,但是担心何尝没有道理?我看“福利通知”需要提升档次,要么应该有纪检部门参与其中,要么应该有国务院发布或者是转发这个通知。
总工会的性质就不要多说了,人微言轻的总工会的“福利通知”,基层是不愿意买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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