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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幼儿园疑虐童”视频哪里过分?
http://www.scol.com.cn(2017-12-20 13:52:3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陆仁忠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2月18日,河南开封。一段“女子幼儿园内疑虐童”的视频热传。一幼童在高低床第2层蹦跳,女子将其一把拉下致其头着地坠落。开封市鼓楼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称:“目前正在调查,还没有结果,领导去调查还没有返回,局领导和其他部门正在对这个时间进行调查,据说(男童)没事,网上传得有点过分。”(12月19日,未来网)

  相信任何人看到视频中孩子从2层睡床坠地时,内心都应有一阵紧张和揪心,不仅是为孩子脆弱的身体担忧,也愤怒于拉扯孩子坠地女子的过分。很难想象媒体曝光过、抨击过诸多幼教机构虐童事件,法律也严惩过很多涉事人员,竟然还有人不为所动,仍在虐童。究竟是当事人“本性难移”,还是幼教机构“恶习”难改,抑或是法律“牙齿”还不够锋利?值得我们反思。

  其实,从当地教育部门工作人员轻描淡写的解释中,我们也不难看出一些端倪,任何“恶性”终离不开骄纵的土壤,世间因果关系就是如此简单。很难想象,作为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并不是先谴责女子行为不对,而是先忙着质疑公众网络行为的过分,实在令人费解,难道虐童还不算过分?

  首先来讲,公众应有最基本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发现有虐童事件,公众没有报警而是直接媒体曝光,方式或许有不对,但出发点绝对是好,就是想通过曝光让罪恶暴露在公众眼前,让更多人受到警示。这样的行为是在算不得过分。

  此外,从教育部门工作人员的言行中,明显带有包庇、大事化小的想法,如果走正常程序,说不定有人会为了面子、为了政绩而进行“攻关”,很难保证这些恶行会不会被曝光,更不能保证作恶之人会受到法律的公平审判。视频的曝光令我们心痛,但应感到庆幸,至少又可以让一家幼教机构受惩戒,对更多孩子来讲,终是好事。

  或许该工作人员也应好好反思,究竟是曝光一次恶行好还是包庇一次恶行好。至少有一点应是共识,不管孩子究竟有事没事,涉事女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不管她出于何种原因对幼童做出如此恶行,都是绝对的过分,就该受到训斥,更该受到法律的严惩。难道罪恶都非要等孩子出事才能审判?

  孩子或许顽劣,但绝对是懵懂无知的天性使然,如果幼师们不能用母性的包容与宽厚来带好他们,那么类似的虐童事件终究还会继续。要想杜绝类似问题频频发生,需要的不仅是幼师的个人自我修养、教育部门的教育培养和严格监管;还需要有关部门对幼教机构来次彻底的“清理”,用法律维护幼教机构的干净纯洁;更需要公众敢于揭短亮丑、大胆监督的正义。只要能让孩子们真正健康快乐成长,曝光恶行这样的“过分”行为不妨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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