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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老”现象成为社会之伤实属不该
http://www.scol.com.cn(2017-12-9 8:31:5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2月7日,云南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以“儿子打老子,雷不劈你警察还治不了你了?”为题,对外公布了一起男子多次酒后无故暴力殴打父母的事件。警方表示,男子的行为除了违背了伦理道德,已涉嫌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12月8日云南网)

  多次把亲生父母打得头破血流的儿子,真是禽兽不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他,用法律惩罚他,他就是罪有应得。警方那句“雷不劈你我们治”听起来很给力。而事实上,“虐老”现象还存在。今年1月网上流传一个视频,广西凤山县金牙瑶族乡一名92岁的老人,被儿子儿媳关进猪圈生活好几年。老人在里面常年吃不饱穿不暖,还经常被打骂,没有一件好衣裳,没有被子盖,直到当地政府接到村干部报告后,才将老人送到医院救治。

  人们常说“百善孝为先”,不孝敬父母遭人厌恶和鄙视。可在现实生活中,就是有人公然践踏做人的良知和底线,野蛮粗暴,虐待父母,即便受到法律惩罚,还满不在乎,振振有词。俗话说“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而虐待父母的子女简直连动物都不如。虐老不仅是对老人的不敬,如果构成虐待罪,必将受到法律惩罚。

  遗憾的是,不赡养甚至虐待老人的现象并非个例,无论是农村还城市都存在,农村更甚,只不过虐待的方式不同罢了。对虐老现象,公众愤怒,也发出了对被虐待老人的援救之声。哪一位父母不是从小把孩子一把屎一把尿地养大?而当父母年迈的时候,照顾父母、善待父母、孝敬父母就成了做子女的义务。可是,就是有些子女嫌弃老人,认为老人变老了就是累赘,不赡养反而虐待父母。有些是物质上的虐待,有些是精神上的虐待。而无论如何,虐待父母都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虐老问题比较复杂,其中就包括法律意识淡薄,或是由于家庭成员之间长期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等。所以,加强执法部门、各级组织对虐老现象的调节、监管,以及基层组织的干预等,就显得十分必要。也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功能,利用其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救助受虐待的老人,帮助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中,大力宣传《婚姻法》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让老人知晓自己该享有的哪些权利;做儿女的抚养人,也必须知晓其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虐老,也可视为另一种形式的“家暴”。提起家暴,人们的第一反应恐怕是对女性的家暴,女性遭受家暴的比例确实很高。然而,老人遭遇家暴的现象其实也很严重,因此,“反家暴法”还需要进一步普及。平时,总是有人不拿法律当回事,不少人主观上就对类似反家庭暴力法根本没有概念,认为如何对待老人属于“家事”,尤其是在广大农村,这使虐老现象更加猖獗。而且,老人们一般受教育少,不懂得如何维权,也不知道子女虐待自己是违,对此的维权意识较差,遇到自己被虐待,很少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一般都是忍气吞声。也正因为如此,一些不孝子女就变本加厉。

  可见,要想减少甚至杜绝虐老现象,还有不少工作要做。普及与老人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调动各级组织和社会力量加以宣传,并使其常态化,就显得至关重要。孝敬老人,天经地义,虐待老人,天理不容;绝不能让虐老现象成为社会之痛。敬老、爱老是美德,一直广受赞誉和颂扬,既是衡量个人道德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衡量国家和社会文明的一个标尺。云南的这起虐老案就一个警示,只有充分意识到虐待老人是违法行为,只有让德行回归,法律彰显,家庭才能和睦,尊老爱老的风气才能形成,期待中的和谐文明社会才能照进现实。(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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