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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艾”更要维护艾滋病人的权益
http://www.scol.com.cn(2017-12-2 8:49:5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2017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是“我的健康,我的权利”;我国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主题是“共担防艾责任,共享健康权利,共建健康中国”。二者同时聚焦健康权,因为几乎所有的可持续发展目标都与健康有关联。(12月1日科技日报)

  今年1月至10月,我国艾滋病发病数已达46206例,是2010年全年发病数的近3倍。我国艾滋病发病数和死亡人数总体呈上升趋势。

  说到艾滋病,就会让人产生恐惧感。近年来,一些艾滋病感染者的权益没有得到合理的保护,有的一旦被查到感染艾滋病毒,就会被单位辞退,从而让一些艾滋病感染者采取了报复社会的行为。例如:去年4月,沙洋县一男子怀疑自己感染了艾滋病,通过QQ在网上发布恶意传播艾滋病毒的言论。好在沙洋警方在掌握相关信息后快速展开核查,及时找到当事人进行训诫教育,成功化解一起网络安全隐患事件。再如:艾滋病患者王某,有一天想不通自己的人生,突然想到去报复社会,用针管抽了自己的血液后,来到某广场,向过往行人扎针,共计有五人被扎中。虽然这样的案例是极少数,但危害十分严重,使人们对艾滋病产生更大的恐惧。

  通常情况下,感染了艾滋病毒,也就羞于见人,即使受到了歧视,也会选择沉默,生怕被别人知道,成了“恶魔”。这种藏着掩着反而增加了艾滋传播的可能性。艾滋病对常人看来是十分可怕的病,但艾滋病人也是人,他们也要生存,基本的人权也和常人一样受法律保护。如果不让他们工作,基本的人权和生存权都得不到保障,必然让会使他们破罐子破摔,有的会产生憎恨社会的情绪,有的甚至会产生报复社会的念头。

  其实,艾滋病的传播也并不是那么十分可怕,这种病一般都是通过性接触和血液及血制品传播,普通人只要注意不搞不洁净的性生活,不去碰被艾滋病感染的血液,如果要输血等必须找正规的医院就不会有问题。就算单位里有艾滋病感染者,平时与其握手、拥抱,礼节性亲吻、同吃同饮、共用厕所和浴室、蚊虫叮咬、共用办公室、公共交通工具、娱乐设施等日常生活接触不会传播HIV。

  防控艾滋病,任重而道远。艾滋病威胁着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预防艾滋病是全社会的责任。宣传教育和改变危险行为已被证明是预防艾滋病的有效措施。向在校青少年和农民工集中地等宣传预防艾滋病知识,开展学校性教育,保护青少年免受艾滋病的危害,是每个家庭、每个学校、每个社区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把艾滋病防治知识全面普及了,才能让更多的人感觉到艾滋病并不是人们想像中的那么可怕,才能对艾滋病人不再歧视。要营造关心艾滋病人的社会环境,不歧视艾滋病人的良好氛围。只有让艾滋病人享受到了正常的权益,才能让他们配合治疗,不会做出危害社会的事情,才能共担防艾责任,共享健康权利,共建健康中国。(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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