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一起民众状告县公安局的普通行政诉讼案件在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旌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德林,副县长、公安局长秘宣宣主动出庭应诉。(12月8日中新网)
现在,虽然行政机关相关人员出庭实现全覆盖,但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的情况还十分普遍。因为现在还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一些地方虽然出台了“行政首长无正当理由不出庭要追责”的规定,但一些地方行政领导完全可以找个理由来推辞,就算无故不出庭应诉,还没有听说过有哪一位行政首长因为没有出庭而被真正追责过。就算出于无奈被逼出庭,一些行政负责人在庭上也不敢出声、不会出声、出不好声,只是装装样子,做做形式而已。
而旌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德林,副县长、公安局长秘宣宣主动出庭应诉,这种现象还真少见。试想,如果“民告官”真的需要县领导出庭,那只要有一位副县长出庭就行了,何必要两位副县长出庭呢?从这2位副县长主动出庭的情况来看,他们是有十足的底气的。
首先说明他们心中有装着民众的底气。县领导出庭,可以搞清楚政府部门在行政过程中是否存在着不当行为,了解民众的诉求,消除民众的误解,以便于更好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其次说明他们有法律意识的底气。现在,很多行政首长不敢出庭主要是行政过程中乱作为,加上法律知识不够,水平有限,出庭后不知道如何面对民众。这两位副县长敢主动出庭,他们如果没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如果没有这一点底气,到时如果在法庭上闹出笑话来,不等于自找难看吗?另外,是对自己工作自信的底气。一些官员没把心思花在工作上,特别是对行政行为的依据、程序,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有关法律知识更是一知半解。他们对出庭应诉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心里没底,于是不敢出庭。而这两位副县长主动出庭,说明他们对行政人员处理事情对错了如指掌,敢在庭上有理说理,有法说法,这是一种自信的表现。
现在,一些行政机关负责人从心底里不喜欢和老百姓打交道,总把自己看成是堂堂的“父母官”。在他们的习惯思维中,父母就是做得再不对也是“对”的,子民把自己告上法庭,是对自己的“大不尊”和“不不孝”,所以拒不出庭应诉。还有一点,行政机关负责人知道那些被老百姓起诉的事情,自己领导的机关确实做错了,是自己违反规定瞎指挥的结果,因此,怕在起诉过程中出洋相,遭到社会的指责,因此拒不出庭。
事实上,许多“民告官”案子,大多是由于百姓对政府实施的政策不理解或误解造成的,这些都可以到法庭上说清楚讲明白。作为行政部门的领导应诉出庭,既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也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维护人民的权益。两位副县长主动出庭,说明他们对下面情况了如指掌,对被起诉的案件心中有底,自己又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法律水平,这样的出庭,不仅为其他政府部门负责人做了一个好的示范,而且也是一次很好的展示自己的机会,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普法的一个极好的机遇,这有利于提升自己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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