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四川有了新动作。12月18日,四川省人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最新出台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在制度保障上,《意见》从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完善职称评审和岗位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保障。(12月19日《华西都市报》)
《意见》最吸引人的地方是:新录用为基层公务员的大学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高定一至三档。此外,在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机关工作上,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可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等“一揽子”优惠政策。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中小企业,也有相关补助。例如,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等。
事实上,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标和其他福利待遇,对录用毕业生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给予更多优惠,一直被国家倡导。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构建“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众所周知,基层人才缺乏,急需补充,可阻碍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的一个最大障碍就是待遇。
遗憾的是,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似乎总是口号喊得响亮,真正落实待遇的并不多,不少地方仅拿出一点“小恩小惠”来吸引。可是,没有足够的物质利益保障,就不可能见成效,这倒不是说鼓励高校毕业生“向钱看”。基层工作的辛苦,生活条件等与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相比,显然有很大差距。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付出的是青春和汗水,贡献的是学识和才华,提高其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就可视为一种补偿,也是拓宽渠道,使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个可行性措施。
可见,只有完善人才到基层工作的机制,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优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尤其是在毕业生最为关心的福利待遇上拿出更多的诚意,才能足够吸引人,否则,就是喊破嗓子也是白搭。而且,不仅要使到基层、到中小企业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的工资待遇处于高档次,还要在其日后的提职、升职等方面也有制度性保障。如此才能真正做到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而且,相对于工资待遇,“有盼头”也很重要,必须要搭建人才能上能下、能出能进的平台,这样才能使大学生有动力到基层“闯一闯”。
基层从来不缺乏岗位,只是缺吸引力,如果毕业生看到自己将来工作的基层,在收入、职称、晋升等上升的空间非常有限,谁还会欣然前往?如果毕业生想走仕途之路,可感觉就是在基层干一辈子也只能是科级,而在其他地方工作10年,很可能按部就班成为处级,那么基层的岗位空缺就将永远填不满。可见,倡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就必须有吸引人的条件;“人往高处走”是人之常情。
如果新录用为基层公务员,或是到中小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其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高定一至三档甚至更高,肯定有吸引力。只要政策措施有力,就不缺乏到基层大显身手的年轻人。由此,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待遇高是“双赢”,既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难问题,又可以使基层人才短缺的状况得以缓解,这是“双赢”。只要发挥好政府购买服务的优势,就不愁有更多立志到基层创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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