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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蒸馆藏身住宅楼不能没人管
http://www.scol.com.cn(2017-11-30 8:23: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汗蒸受到不少消费者青睐。不过,很多迷你汗蒸馆开到了住宅楼里,引来不少争议。记者近日走访发现,除了迷你汗蒸馆之外,一些瑜伽店、美容美发店也“藏身”住宅楼。据了解,迷你汗蒸馆的蒸房一般被直接装修在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卧室里,客厅被改为接待室,但商家往往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等(据11月29日《工人日报》)。  

  汗蒸馆等藏身住宅楼,笔者确实感同身受,在笔者所居住的小区,因为周围有所小学和几家幼儿园,小区住宅楼内不仅有汗蒸馆、麻将馆、美容美发店,更有各种各样的辅导班、培训班,甚至“小饭桌”。而旁边其它几个小区,据笔者所知,迷你汗蒸馆几乎就是“标配”,而且往往还不止一家。正如报道中所描述的那样,蒸房就是由套间的次卧改造而成,招牌大多悬挂在阳台外面,由彩色小灯泡组成的店名,一夜到亮闪个不停,看着就让人心烦。  

  说实话,将暂时闲置的住宅出租供他人居住,或在安全、不扰邻又符合法律规范的前提下,租给他人作为经营场所,不仅可以给权属人带来一定的收入,对租赁方也有诸多利好,尤其是租用住宅从事商业经营,因为水电燃气等价格,生活与商用存在较大差异,更会大幅降低经营成本,虽然“原则上”不允许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但正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正如有律师所指出的那样,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满足安全条件,并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应该允许,这样既可以保障物权人的利益,又增加了百姓创业灵活性。  

  但问题是对于住宅楼内开汗蒸馆等小微经营活动,目前还基本处在“无人管”的状态,周围邻居不好意思抵触,只要按时缴纳水电燃气费,小区物业更不愿多事,而城管、工商、税务等部门向来是“民不举官不究”,也极少主动过问,只要藏身在住宅楼的这些汗蒸馆、麻将馆、美容美发等不出事,基本还都处在监管的“盲区”。  

  很显然,因为藏身在住宅楼内的汗蒸馆等,本身就不合规,也很难依法办理各种证照手续,不只是明显的“三无”,逃避了各种税费,更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消费或伤害等纠纷,处理起来同样也会面临诸多法律障碍。尤其是这种“迷你汗蒸馆”,也并不是所有人的身体状况都适宜汗蒸,对于某些心脑血管病潜伏者或其他不适宜汗蒸的消费者,这些“迷你汗蒸馆”几乎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笔者旁边一小区有家汗蒸馆就曾发生过女顾客“猝死”在蒸房里的悲剧,至今还没有了结。不仅如此,因为有些汗蒸馆都设置在较高的楼层内,而汗蒸设备均为大功率电器,不但常常导致整栋楼断电,更带来诸多消防隐患。  

  尽管很多楼内住户对身边的汗蒸馆、美容美发店、麻将馆等颇有怨言,但很多情况下,多是给予包容和理解,只要不特别过分,也基本相安无事。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相关部门就可以放任不管,汗蒸馆存在安全隐患,美容美发店经常造成下水道堵死,而麻将馆扰邻则是显而易见。很多情况下,楼内住户有怨不说和容忍,只是拘于情面和出于邻里关系和谐,而越是这样“包容”,政府相关部门越是应当主动加强监管。笔者并不赞同对住宅楼内藏身这些“小店”采取一刀切的禁止,毕竟某些经营活动也给小区居民带来诸多方便和实惠,更体现出灵活就业,但至少不能让其“脱缰”,在不违反原则规定和保障安全、不扰邻的前提下,持证有序经营,在给小区住户带来便利和实惠的同时,又能让一些底层小微弱势经营主带来较好收益和机会,既体现我们管理上的人文,又不影响住户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学习,这才是善莫大焉。(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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